牟林:中国的言论真的很自由

秦功彦 2024-07-18 09:32:53

中国的言论真的很自由。网络媒体上什么言论都有,包括和国家宪法、党的文件、政府的政策相抵触的言论都可以发表。反正,我没有看到官方出台有如美国的《反犹太主义意识法案》那样的明确限制言论自由的法律文件。

在中国网媒上,即便是那种明显违法的谩骂性、攻击性、污蔑性、造谣性的言论,也只有受害方提出诉讼时才进入司法程序。某些侮辱公认的英雄人物的言论、赞美侵略者的言论、为定了性的历史罪人鸣寃叫曲的言论,也只在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时才在行业内部依据行业规范进行冷处理。

甲有发表自己言论的自由,乙当然有反击甲的言论的自由,所以我们看到的网媒景象是喋喋不休的争论。争到激烈处也不乏谩骂性、攻击性言论,这些言论也没有受到制止。

网络平台都有许多发表言论的规范条款,但似乎没有起到多少作用。比如对产品的虚假宣传、对歪风恶俗的追捧、对个人隐私的暴露、甚至涉黄涉骗言论,都没有受到实在的制约。

言论自由本来是好事,它可以集思广益、可以充分调动人们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可以维护公平正义、可以实现公开透明让躲在阴暗里的像贪腐败、出卖国家机密这样的罪恶无所遁形,可以促进国家的民主和法治建设。但它却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被恶性资本或境外势力控制下的媒体、意见领袖、有话语权的专家学者所操控以达到个人的或小团体的或境外势力的目的,它可以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挑起社会矛盾、制造社会混乱、破坏中国经济的大好局面,它可以用话语当利刀杀人于无形即所谓众口铄金、积毁销骨。

我们倒是可以展开这样一个问题的讨论:如何让“言论自由”充分发挥积极作用而尽可能克服其消极作用?

本文不可能面面俱到,以下仅就那些与国家宪法、党的文件、政府政策相抵触的言论和由此引发的争论做一点讨论。正如前述,这样的言论可以在网媒上公开发表,就是中国言论自由的一种证明。下面举例说明。

例一:关于前三十年

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历史问题的若干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已经对一九四九到一九八一年党的若干历史问题做了决议。

然而,网媒上对这段时间的中国社会,有两种完全对立的意见在争吵不休。一种是全盘否定,一种是全盘肯定。这两种对立的意见显然都和《决议》相抵触。

我认真阅读了《决议》的全文,我认为《决议》表述全面、细致、严谨,把人们关心的问题都说得很到位。

《决议》认为文革前的几次运动,我们党犯的是扩大化和急躁冒进的错误。而“文革”犯的是把阶级斗争当成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的错误。

《决议》对“文革”作了全面否定:对发动者毛泽东同志而言是错误,对給党和人民的社会主义事业造成的损失而言是灾难。

我认为《决议》对毛泽东同志的功绩说透了,错误也说透了。结论是客观的和实事求是的:功绩第一位,错误第二位。

我认为《决议》对建国后的前32年的成绩说透了,问题也说透了。结论也是客观的和实事求是的:成绩是巨大的,问题是严重的。

持两种对立的意见的人是什么意思呢?不同意《决议》的决议?要全盘否定前32年的成绩或完全不承认前32年有问题?要全盘否定毛泽东同志的功绩或完全不承认毛泽东同志所犯的错误?

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做出这个《决议》的目的是什么呢?那就是让全体中国人民不再纠缠建国以来的历史问题,要团结一致向前看、心无旁骛地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那么,当下持两种对立意见的人想干什么呢?就是要纠缠历史问题?就是要反对团结一致?就是要干扰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谁最希望中国出现这种状况呢?显然是敌视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的势力。难道我们真的要帮敌对势力来干扰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例二:关于所有制

宪法第六条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宪法第十一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定不移地发展公有制经济和坚定不移地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然而,对所有制也有两种对立的意见在争论不休:一种是全面推行公有制,一种是全面推行私有制。这两种对立的意见显然都和宪法和党的二十大报告相抵触。

细心的网友发现,网络舆论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利用我们的某个企业或者某类企业正在被查处的经营不善或违法违纪等问题对一个或者一类企业发起攻击,直到把这个或这类企业搞垮搞死。所谓攻击,不是就事论事地批评企业经营不善或违纪违法,而是全盘否定公有制经济或者全盘否定非公有制经济。

这就使人不得不怀疑坚持这两种对立的意见并互相争论的目的是什么了?真的是在探索真理吗?真的是在支持公有制或支持私有制吗?还是要使我们的公有制经济和私有制经济双双受到损害呢?谁最希望中国出现这种状况呢?显然是敌视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的势力。难道我们真的要帮敌对势力来干扰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例三:关于分配制度

宪法第六条规定: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是社会主义一次分配的基本原则。所谓“劳”,指劳动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多劳多得”即劳动价值高的所得分配就多。用市场化的语言表述即:由市场根据各类生产要素的边际贡献进行分配,以效率优先,注重起点公平。

由于人们的劳动能力的差异,劳动价值低或劳动效率低的劳动者可能因一次分配所得比较低而贫困。所以,政府通过税收、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转移支付等政策对个人收入进行二次分配以缩小贫富差距。另外还有三次分配:先富起来的人主动将财富用于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以促进收入分配趋于合理。

这里要注意一个问题,不论是国家做的还是先富起来的人做的,公益事业也是一种分配形式。比如国家建设的如铁路、公路、桥梁、隧道、水利等等大型基础设施,国家建设的公交、公园、体育场、文化馆、义务教育学校等等具有公益性质的设施,每个公民都可以合理依规享受。这都可以看着是第三次分配。

注意,一次分配是按劳分配的结果,有的人劳动价值高或劳动效率高,他就得的多,他就先富起来了(非法致富再当别论)。况且市场本身有它的规律,比如过去白领的收入高于蓝领,但由于人力稀缺抬高了人力成本,蓝领的收入大有反超白领之势。举个具体例子:保姆的工资水平就越来越高,导致相当一部分家庭雇不起保姆。这就是市场化的结果,它有市场内在的公平性。我认识一个养老院的护理,她同时伺候七个老人,且伺候的质量还很好,老年人的子女都满意,她一个月的净收入是一万二。她这个例子说明,只要勤劳,肯吃苦,挣钱机会对人还是公平的。

我们只炒作大学生毕业就失业,没看到与此同时出现的用工荒。为什么呢?有的大学生只想当白领而不愿意去做蓝领,吃不了苦,丢不起面子。宁肯躺平受穷也不愿意勤劳致富,谁能解决这种贫富差距呢?

媒体一会儿炒作歌星、演员、球员收入高,一会儿又炒作企业高管、高职务的公务员收入高。这都是市场决定的,即便政府也不能强行去拉平哦!只能通过二次或三次分配去适当调节。

贫富差距存在是一个客观事实,贫富悬殊的现象也比较突出。但我们必须看到,在缩小贫富差距方面,国家正在努力作为!

说到这里,我想起我国的扶贫攻坚来。放眼全世界,只有我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千千万万的干部才走进乡村、社区去一家一家地扶贫,有的为此还牺牲了生命。尽管具体工作中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但总体上消灭了绝对贫困总是事实嘛!媒体为什么不去关注个别利用扶贫政策盯着扶贫干部强索强要的懒汉巨婴呢?

近期,又炒作养老金平均发,要求农村人与城里人发一样多。尤其攻击公务员的养老金拿多了。养老金哪里来的?从养老保险来呀!养老保险交得多退休后自然就拿得多嘛!至于农村老人,首先农业税费全免,倒过来这不就是一笔收入吗?再者,农民有土地啊!在有效使用期内那可是一笔可以盘活的资产啊!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民是有产者,纯城市的工作人员就没有这笔财产。况且,国家并没有忘记农民,也在逐步调整农民的养老政策嘛!饭要一口口地吃,事要一件件地做嘛!

再者,即便养老金,也得考虑一个人一生的累积贡献嘛!比如你让一个院士级别的有卓越贡献的科学家和一个普通的工作人员拿一样的养老金,难道就公平吗?如果那样,大家都躺平不去竞争,等着天上掉馅饼,这个社会还有活力吗?其实当下的养老金计算已经抹掉了职称的差别,唯工龄是论,这难道不是平均主义的表现吗?我们可是吃过平均主义的大亏的哟!

当下,网媒上刮起来的这股平均主义风潮,和宪法规定的按劳分配原则相抵触。以反对贫富悬殊为借口恶意制造贫富对立、官民对立、阶层对立。尤其看到有个别帖子很露骨地在号召所谓“穷人”起来闹事,写帖子的人装出一副为民请命的样子。到底谁是始作俑者?谁最希望中国社会混乱以破坏中国经济发展的大好局面呢?显然是敌视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的那股势力。难道我们真的要帮敌对势力来干扰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例四:市场和计划

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讲话中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同年10月,党的第十四大报告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在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是: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我们看到“市场”的作用是决定性的,“计划”已经被“政府作用”所代替。政府作用是什么呢?从具体操作看,那就是大政方针的确立、长期任务的规划和依法对市场进行监管。没有计划,市场决定,并不等于让市场绝对地自由放飞。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必须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

有人鼓吹回到单一的计划经济中去,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同样,有人鼓吹完全的自由经济,不要政府的作用,连号称自由主义经济的美国自己也不敢这样干。这两者都和党的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理论相抵触。

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如此明白,这两种意见不断的争论除了扰乱中国经济还有什么意思呢?谁在挑起并鼓动这种争论呢?联想到美国政府不断地干预中国的经济,不断指责中国政府干预市场经济,不断地要求中国金融市场对美全面放开。什么意思?不许中国政府干预自己的市场经济而美国政府却可以干预中国的市场经济?美国政府要求的全面放开到底是什么居心?当然,美国政府要全面打压中国经济,它这样做符合美国的利益。那么,我们中国的经济学家与美国政府唱双簧又是什么居心呢?难道也希望中国经济由美国政府主导?我们的某些自媒体也跟着吆喝,难道我们也想搞垮中国的市场经济?

类似的例子还很多,网上一抓就是一大把,限于篇幅就不再赘述了。举一可以反三,我举了四个例子,亲爱的网友们至少可以找出十二个例子了。

总之,我感觉在网络媒体上,中国的言论真的很自由,超级自由。是该认真思考并讨论如何充分发挥“言论自由”的积极作用和尽可能克服“言论自由”的消极作用的时候了!

注:本文作者为“秦安战略”智库核心成员牟林,为本平台原创作品,欢迎朋友们留言交流,一起网聚智慧、网聚人气、网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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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功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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