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清时,政事相持,多出清官。于成龙,被康熙称其为大清第一清官。
廉洁,这只是他的一个标签而已。于成龙生于明朝末期,他在崇祯时期参加了一次科考。因为于成龙在县试之前,曾目睹太原监考人员受贿,于是热血上头,便在答卷上慷慨陈词,痛斥当时的弊端,最后当然得不到好成绩。
进入清代以后,他曾几次应试,但都没能考上县试,更别说去京了。
只是,因为哥哥去世,父亲生病,还有孩子的问题,他不得不暂且放下科考,专心照顾家人,努力维持生活。
一直到其父死后,他作为一名年长的读书人,被送进了国子监。最后,清廷任命他为广西罗城的县令。
那时候,他已经四十四岁,而且不是通过考试进入官场的,所以,他的未来很难预料。
然而,严格的考试体系却无法选拔出真正的精英,所以,于成龙并没有离开家乡,去寻找更多的财富,而是下定决心,要为家乡的人民服务。于是他不在听家人劝告,舍妻别子,远赴广西罗城。
于成龙
虽然现在是顺治18年,但是因为广西一直处于南明的控制之下,所以清朝的掌权时间并不超过2年。当于成龙第一次到那里时,他也为那里的艰苦环境所震惊。
罗城连年征战,不时有土匪流窜,仅存六户人家,而之前两代知府,更是有一人逃亡,一人死亡。
最不可思议的是,这个县城知县的府邸,原来是三个茅屋,而于成龙,却要和他的手下,住在这关帝庙里。
于成龙在这个地方工作了三年,随行的六名随从,死的死,逃的逃,独留他一人。
但是,他在处理混乱时期,却又采用了严厉的法律手段,如《欠债诬陷之妙判》,甚至是一些无关紧要的案件,他都不会错过,对人民的苦难深表关切。
在罗城的时候,他就曾推行过护甲制,以身犯险,与强盗们决一死战,就是他的床铺下面,也藏着一把长剑和长矛。他还召集了一些难民,让他们重新开始耕种,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农田里,还会主动去迎接新来的农民。当他们出了罗城,有平民为他们欢呼:“清官于成龙,天下无双!”两广金光祖很有眼光,把他的评价称为广西独一份的“卓异”,并提拔他到四川合州当知州。
因其杰出的工作,使合州的人口快速增长,并相继任湖北黄州府同知和知府。而在这段时间里,再一次被评为了“卓异”,这在整个湖北都是独一无二的。从那以后,他便被康熙看中,一路高歌猛进。谁也没有料到,这样一个无名小卒,竟然能成为两江总督。于成龙何德何能,不但得到了上级的赏识,而且还得到了康熙的器重?首先应该说,清朝新立,官僚作风比较单纯,而康熙又是一位少有的英明君主,所以于成龙才会有这样的成就。
但是,于成龙自己的个人魅力才是最主要的。正如之前所说,于成龙在罗城取得的成就,随着他离开湖北后,环境和生活水平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不再像之前那样穷困潦倒,但他依旧坚持着自己的清贫。
若不是亲眼所见,谁也不会相信,一个官员竟然会将碎末和米粒熬成粥,与仆役一起喝。
身为两江总督,却是一位廉洁之人,平日里更是吃青菜,连肉都吃不上,更是每日以蔬菜充饥,故而江南人都叫他“于青菜”。
因为他的表率作用,下人们再也无法自圆其说,他们没有食物,便将府邸后的大槐树叶全部吃光(因为没有蔬菜茶水,便在府邸后采摘大槐树叶,让树木变得光秃秃)。
他还制定了一份《兴利除弊约》,列出了十五项弊端,分别是:灾荒、私派、贿赂,以及旗人的借贷。并且一一想法设法革除。
他以自身经历为鉴,撰写《新民官自省六戒》,以此来规范当地官员的言行。
在办案中,他既坚持公正严明的原则,又提倡从严惩处,实行“宽严并治”、“以盗治盗”等方针,在他的手里,许多案件都被他洗清了,被称为“于青天”。
《聊斋志异》里,蒲松龄特别为《于中丞》写了两个故事,感兴趣的可以去看看。
他离开家人,在官场上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孑然一身,直到几年后,他才和妻子团聚。
他在任两江总督的时候去世了,那时南京城里的所有人,无论老人小孩,商人,和尚,都在哭泣。
他下葬的时候,数万人为他送行,跪在地上嚎啕大哭,连长江的水流声都被压下去了。(百姓万余人,奔出二十余里,跪倒在地,号啕大哭,江干河之水,恍若未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