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路虎”女司机打人事件,不该被“标签”们裹挟

三四五说社会 2024-09-04 05:28:54

8月28日,山东青岛崂山风景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女子驾驶白色路虎越野车逆行插队不成,追尾前方大巴车。该女子下车后迁怒对向正常行驶的司机,不但疯狂辱骂,而且连扇对方十几个巴掌,被打司机口鼻流血,但并未还手。

网传短视频截图

随着记录现场的短视频在网上疯传,这件事情迅速升级为一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焦点,青岛这座城市的流量也跟着暴涨,尽管当地肯定不想以这样的身份形象出现在热搜榜单。

其实,明眼人都知道,这起事件之所以如此惹人关注,完全是受到了“标签”的影响。如果施暴者不是女司机,或许就没有后来了;如果施暴者开的不是“路虎”,可能也就没这么大动静了;如果被打的司机,不是一名退伍军人,也许网上的火热程度也就大打折扣了……

然而,就是这么巧,所有的如果,无一例外,全部命中。女司机、路虎车、退伍军人,这些看似中性的词汇,在特定语境下却被赋予了强烈的情感色彩和预设立场。女司机常被误解为驾驶技术不佳、易冲动;路虎车则让人联想到豪华与特权;而退伍军人,则自带了正义与坚韧的光环。当这些标签叠加在一起,事件本身的复杂性被简化为一场“弱肉强食”或“特权嚣张”的戏码。

在这起事件中,要说倒霉,最倒霉的就是青岛这座城市,成为了这场舆论风暴中最大的受害者,痛苦而无奈。青岛,这座美丽的海滨小城,本应是旅游度假、休闲放松的理想之地。然而,一场个别人的不当行为,却让城市形象无辜背负了负面标签。在舆论的放大镜下,青岛莫名其妙的与“路怒”、“暴力”等词汇紧密相连。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谁都知道,个案是个案,不应以偏概全。要说所谓负面案例行为,哪座城市没有?要说市民素质,哪座城市又个顶个的棒?但在汹涌的舆论面前,没有人再理性的关心思考这些,只会进行正义的宣泄。

毕竟,事件既然已经进入公众视野,就不再是事件本身。事件涉及到的各个元素,以及关联的各类人群,全都积极踊跃的站出来了。开路虎的说,不是所有路虎车主都那样;退伍军人说,虽然我们有涵养有定力,但不代表我们好欺负……种种言论,不仅触动了公众对于交通文明与公共秩序的敏感神经,更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一场关于“标签化”现象的深刻反思。

不管怎么样,事情已经发生了,青岛路虎女司机打人事件,是一面镜子,映照出社会在面对突发事件时的复杂心态和标签化倾向。既然已经被标签化了,那么在处理的过程中就不宜再按常理出牌。

于是乎,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于事发后第二天很快做了“情况通报”,对打人者王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对此,不少网民认为,路虎女司机那么过分,这样的处罚实在是太轻了。为什么会有这种错觉呢?这实际上映射了社会对于公平正义的深切期待与理解偏差。网络舆论往往倾向于情感共鸣、抱打不平、匡扶正义,要为原本是强者却在事件中成为血流满面的弱者讨回公道,而法律判决则需冷静地依据事实与法条,因为法律面前,无所谓强者弱者;法律的天平上,只应有合法与非法的权衡;法制的框架内,只应有守法与违法的区分。

第一次警情通报

由于对官方处理的不满,网民们义愤填膺,一时间网上出现了多起谣言和传言,比如拘留是“居家”拘留、女子是地方官员、身边的黑衣人是靠山,等等。为了进一步回应舆论关切,以正视听,29日中午,青岛市公安局亲自下场,以近2000字的长文,对舆论高度关切的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以及网传“肇事逃逸、交通违法未查处”情况、网传“居家拘留”情况、现场视频中黑衣男子身份情况逐一做了核查说明。纵观通报全文来看,市局的通报明显比第一次分局的通报更加翔实,至少说清了第一次通报本该说明白的两个问题:一是受害人林某的伤情经鉴定为轻微伤,尚不构成刑事犯罪;二是王某打人行为的起因是由于和林某发生行车纠纷,不属于寻衅滋事(朴素理解就是无事生非、主动挑事)。虽然,这样的通报有人看了很不爽,也很不解气,但这就是事实。所以当地警方、交管部门也只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顶格处罚。这其实正是执法部门坚守法律底线、一视同仁的体现,无论涉事者身份、地位如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车主开路虎就要求加以超越法律规定的惩处,动辄“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也不能因为被打的是退伍军人就要求给予超越法律界定的救济。否则的话,那就都走到了法制的反面。我们说好的去标签呢?

最后,我们希望不论是舆论还是警方,都能坚守法制的底线,不偏不倚,不枉不纵,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惩恶扬善,也是对法制起码的尊重和真正的维护。同时,我们还希望青岛这座历史悠久、风光旖旎的城市,不应因个别事件而蒙尘,而要迅速摆脱此次事件的负面影响,恢复往日的宁静与美好,以更加坚韧的姿态展现其独特的城市魅力,让每一位到访者感受到它的温暖与包容。

第二次警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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