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鲁中晨报
近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周村大队王村中队民警在辖区102省道路段巡逻,对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杨某例行酒驾排查时,发现杨某涉嫌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值是114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杨某交代称,他自知下午有事需要外出,中午在家吃饭时没敢多喝,只喝了一杯白酒,没想到过去三个小时,还能查出酒驾。经对杨某信息进一步核实,民警发现杨某在2016年被查过一次酒驾,这是第二次被查酒驾。
由于杨某涉嫌醉驾,民警带其去医院做进一步血液检测,结果是109.46毫克/100毫升,达到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杨某将面临罚款2000元、5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以及10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