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备孕或者是正在怀孕的职场新手爸妈们,对于产假都是很关注的,而且每个地方对于产假规定不一样,不少小伙伴问小编,成都产假有多少天,周末节假日算不算在时间里面?今天小编整理了关于成都产假相关规定和常见问题。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一款,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
等等~产假不是188天吗?这里小编要给大家科普下这个188天是怎么回事。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另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
因此,188天=98天顺产产假+60天生育假+1个月纯母乳喂养产假。
温馨提示:享受纯母乳假的女职工,须在爱婴医院分娩,出院后三个月内确属纯母乳喂养产妇,并且由爱婴医院出具的《纯母乳喂养证明》的可享受增加的一个月纯母乳喂养产假。
常见问题:
一、产假是否包含节假日?
产假是按自然日计算,包括休息日和节假日。比如端午节和五一劳动节这些是算在产假里面的,如果产假遇上法定节假日是不延长的哟!
二、怀孕7个月,被安排加班合理吗?
不合理。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三、产假能分开休吗?
产假不能分开休,应该连续一次性休完。
四、休完产假后能享受当年年休假吗?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也就是说,女职工休完产假后,仍然有权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五、女职工请假去产检扣工资合法吗?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因此,用人单位因女职工请假去做产前检查而扣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六、怀孕流产,有产假吗?
孕期流产的女职工,也享有休产假的权利。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二款,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七、女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能兼得吗?
部分女职工诉至法院要求同时获得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其请求能否获得支持,应区分情况对待。
若女职工产假期间依法正常休假,则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能兼得,只能获得二者中“就高”的数额。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即便女职工已领取的生育津贴数额高于其本人生育前的工资数额,用人单位亦无权要求返还差额部分。
若女职工产假未休满提前上班,则多数裁判观点认为,女职工正常提供劳动期间可兼得生育津贴与劳动期间的工资。诚然,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有休息休假权,但法律法规亦未排除女职工产假期间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基于各种安排或考量,女职工主动放弃休假投入用人单位的生产工作任务,用人单位亦应支付劳动报酬作为对价,且不得扣发生育津贴。
八、产假期间,女职工社保如何缴纳?
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所在用人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应该按规定缴纳单位部分的社保费,女职工个人也应该按规定缴纳个人部分社保费,职工个人部分社保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九、休产假期间,工资怎么发?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六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生育假、护理假待遇落实。
因此,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应正常发放工资。
十、哺乳期可以安排加班吗?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哺乳时间: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