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31日,49岁的北大医学教授熊卓为,因一个小小的腰椎手术,抢救无效,死在了自己工作的“北大第一医院”的手术室里。
“北大教授死在了自家医院?”消息一出震惊众人,人们直呼太离奇!
更离奇的是,熊卓为死后,他的病历被篡改,病历上的死亡时间竟然有3次不同的时间,而研究所的副院长更是第一时间辞职出国,甚至帮助参与抢救熊卓为的两位医生,一起出国了。
熊卓为的丈夫王建国以“医疗事故”、抢救医生“非法行医”等罪名,将北大第一医院告上了法庭。
然而,结果却不尽如人意。那么,真相究竟为何?结果又到底怎样呢?
01
要知道,熊卓为可是北大医学院的教授,而她就诊的“北大第一医院”,不仅是北京地区数一数二的综合性三甲医院,在全国也是鼎鼎有名的。
由于熊卓为常年伏案研究,腰椎落下了病根,平时并不以为然。然而,2006年年初,腰椎的疼痛却加重了,于是,熊教授决定去医院检查。
X光片上明明白白写着检查结果:熊卓为腰椎病变,腰椎L4和L5节I度滑脱,伴峡部裂。
由于熊卓为研究的是心血管方向,所以她也不清楚这个程度的腰椎病,需要怎样程度的医疗介入。
于是,她找到了北大附属第一医院的骨科主任李淳德。
李医生告诉她,由于她的腰椎滑脱压迫到了神经。神经受压之后,放射到了腿部,所以她感受到的疼痛是坐骨神经痛。
李医生建议熊教授做手术,不然严重以后很可能会导致瘫痪。而且,李医生声称这是一个小手术,术后只需要四天就可以下地走动,一星期左右就可以出院。
腰间的疼痛让熊卓为非常不适,李医生的说辞也让她觉得手术安全可行。
而且,熊卓为和丈夫一心想着赶在新年之前完成这件大事,一家人好在一起好好过个春节。
于是,二人便毫不犹豫地同意了手术,并签署了知情同意书。
2006年1月24日,手术如期举行,早上8点开始,11点结束,进行得很顺利。
术后两天,主治医生李淳德正常查房,并未发现熊卓为有何重大异常。于是,第3天查完房后,李医生就回家休春节假期了。走之前,他还特意嘱咐护士让熊卓为多运动。
可谁知,李医生走后,变故却悄悄发生了。不久后,熊卓为出现了腿部肿胀,医院开了些止疼药给她缓解。
熊卓为夫妇以为是术后的正常反应,并没有太在意,还遵循医生的话,没事的时候就多来回走动。
可令人想不到的是,2006年1月30日晚间10点左右,原本扶着床边慢慢散步的熊卓为,忽然之间倒地不起。
只见她面色铁青,嘴唇发白,吓坏了一旁的丈夫王建国。王建国大声呼救。听到王建国的呼喊声,医生护士立马围了过来,把熊卓为抬进了急救室。
随后发生的一切,王建国一辈子都忘不了。
在那个苍白的抢救室里,先是围过来了几名护士,然后于峥嵘、刘宪义两位实习医生先后到达,最后来的是一名内科大夫。
于峥嵘用力地按压着熊卓为的胸部,豆大的汗珠止不住地流下来,累得实在按不动,刘宪义又继续按压。
熊卓为在ICU紧急抢救时,王建国想到了他们的好朋友,阜外心血管医院院长胡胜寿。他紧急打电话让朋友过来参与会诊。
北大附属第一医院刚开始没同意,后来又同意了。凌晨一点多的时候,阜外医院院长胡盛寿和副院长刘力生到达医院会诊。
慌乱声、喘息声、心脏监护仪的滴滴声充斥着整个房间。抢救室内医生们奋力与死神搏斗,室外王建国心急如焚。
然而,意外还是发生了。
02
整晚的抢救还是没能留下熊教授。死亡志上写明:2006年1月31日4时50分,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医院的结论:熊卓为的死因是急性肺栓塞。这是一种手术后的并发症,发生的概率为0.3%,可是一旦发生,死亡的概率却高达90%。
医学界普遍认为,如果病人手术以后长期卧床不活动的情况下,下肢和盆腔的深静脉中容易形成血栓。
此时如果病人继续活动,血栓就可能随着血液循环跑到肺血管,肺循环中断,心脏就随之停止跳动。而熊卓为教授,正是死于这样的术后并发症。
起初,王建国是懵的。他不明白为什么一个简简单单的腰椎手术却送上了妻子的性命。直到参与抢救全程的胡盛寿与他说了一句话,王建国这才决定调查妻子的死因。
他说:“几道关卡,道道失控”。意思是,熊卓为本来不应该死的,但凡其中任何一个环节措施得当,生命就能挽救回来。
而随后,妻子死亡的调查结果,更是让王建国离奇地愤怒。
他双手发抖捧着妻子的病例,眼睁睁地看着上面写着:“肋骨骨折,心脏破裂,肝脏破了一个3*8厘米长的口子。”他不明白一个骨科手术为什么会导致这么严重的后果。
后来,他才知道这些伤口竟然是抢救时暴力按压导致的。
王建国立马从医院复印了妻子的病例资料,不能让妻子死得不明不白。
然而,医院却也有自己的说辞,称按压是因为当时病人出现了呼吸困难,需要先帮助其恢复呼吸,才这样做的。
随后,王建国给北大第一医院写了一封长长的信件,明确阐述了自己的态度。
医院需要承认错误并且赔偿损失50万元。王建国会把钱款全数捐给妻子的研究所,并且再募集一些捐款成立以妻子命名的基金。
然而,医院却态度强硬,拒不答应。双方一直沟通到2007年10月,医院挑明了说:“你要告就去告吧。”
03
既然沟通无效,王建国下定决心打官司讨回公道。
而在他的诉状中,赔偿金额提升到了500万。原来,熊卓为是澳大利亚籍,王建国要求按照当地的抚慰金标准来进行赔偿。
不仅如此,在熊卓为和律师卓小勤进一步调查后,他们发现了更多让人震惊的事实。
首先,接到诉状后,北大附属第一医院更改了病例。例如腰椎I度滑落被改成了II度滑落,3根肋骨断裂的描述离奇消失,还有熊卓为步行至医院求医改为了坐轮椅求医。
更离奇的是,妻子的死亡时间居然有三个!
临时医嘱单上显示:1月31日上午3点30分,病人遗体已经经过处理。可是死亡志上记载的时间却是上午4点50分,病人因抢救无效,呼吸心跳停止。
而另外一份心电图的证明却显示:呼吸与心跳停止的时间是上午6点35分。
这让王建国认为医院管理混乱,多个环节处理不当才导致了人为事故。故而院方在事后才私下修改了病历记录。
除此之外,王建国还发现了一个更严重的问题:参与抢救的3位医生段鸿洲、于峥嵘和肖建涛居然没有医师执业资格证!
堂堂三甲医院,难不成还非法行医?层层调查之后,王建国的脑海中逐渐还原出妻子死亡的真相:
首先,病情没有严重到需要手术。这一点院方迟迟拿不出门诊病例,正好得到了佐证,因为按照要求所有的住院手术必须要有门诊病例的支持才行。
其次,没有及时预防术后的血栓。术后没有及时给予抗血凝药物,才导致妻子出现了并发症。
最后,在抢救的过程中没有及时开胸腔取血栓,而是由无执业资格证的人员暴力按压,导致内脏破裂,流血休克。
而正是由于医院知晓了其中的利害关系,所以才私下修改了病例的严重程度。因为虽然有三位没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参与了抢救,可是手术主刀的仍然是正规医生,医院的过错还有转圜的余地。
但是如果这个手术本来就没有必要做,医院的责任就更加重大。
随后,王建国与律师递交了查到的所有证据,双方对簿公堂。
2009年7月1日,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处医院方对熊卓为的死承担责任,可由于熊教授在北京工作生活,所以按照长居地的标准赔偿70万元。
但是一审判决对医院方是否非法行医没有定论。
这个结果,双方均表示不服,于是双双上诉。
2009年11月3日,央视播出了《公益医院非法行医,北大医学院教授惨死北大医院》的报道,一时之间事态迅速扩大。
毕竟“非法行医”“教授惨死”等字眼着实抢眼,况且是自家教授死于自家医院,这样的事情,大家都纷纷投来关注。
然而不管舆论如何,法律讲的是证据。2010年4月28日,二审宣判时,北京市高院驳回了双方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对于院方对死亡承担责任,法庭已经宣判。然而对于“非法行医”这一点,法院始终没有在判决书中给予认定。
那么,这三位“非法行医”的人,又是什么来历呢?
04
经调查,段鸿洲、于峥嵘和肖建涛都是医学院的学生。这便给“非法行医”的认定增加了难度。
因为在法学界和医学界,关于如何认定医学生的“非法行医”一直就存在争议。
医学生的培养过程非常漫长。他们在毕业之后必须首先经过一年的试用期,才能参加医生资格考试,通过考试之后他们才能获得《医师资格证书》。
然而,就算获得了资格证,他们也仍然不算正规的医生。因为他们还必须完成注册,确定执业的地点、类别、范围,才能获得《医师执业证书》。
两证齐全之后,他们才算严格意义上具有了行医的资格。而“熊卓为事件”正好发生在医师资格证书已经注册,可是执业证书还没有颁发的这段时间。
咱们可以浅显地理解为,驾照考试已经完全通过,只是在等待证书颁发。那么这段时间的一些医疗行为到底算不算非法行医呢?
当然不算,若医学生在医院的实习活动都不被允许,那么又如何能够培养医生呢?
此时,王建国注重的焦点在于,从病例资料上显示,他们3人的活动都没有得到上级医生的签字。
而院方则解释,抢救的时候,专家都在现场,抢救活动都是专家指导下进行的。所以,上级医生没有签字属于管理上的错误,跟“非法行医”沾不上关系。
而且,对于“非法行医”的界定,我国刑法也提到过:不包括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从事的临床活动。
这也是两次判决均不认定北大医院“非法行医”的法律依据。
案件已经终审,病患已经离世,再多的争辩和赔偿也挽回不了一条性命,但王建国始终坚持自己的立场。
05
其实,让王建国不甘心的,还有更多鲜为人知的事。
审判过后的采访中,王建国向记者透露,之所以觉得妻子死得很“蹊跷”,是因为妻子一亡故,研究所的副所长就辞职去了美国。
由于熊卓为离世,她生前申请下来的几百万研究基金以及研究成果,都落入了副所长之手。
巧合的是,参与抢救的段鸿洲、肖建涛也被副所长弄去了美国。
林林总总,也不知是王建国伤心时的过度联想,还是案件真的另有隐情。
作者:我是莎莎
编辑:Sarah萱草悠悠
资料来源:
1.《公益医院非法行医,北大医学院教授惨死北大医院》2009.11.03《央视网》
2.《公益医院非法行医 北大医学教授惨死北大医院》2009.11.04《中国新闻网》
3.《诉北大第一医院“非法行医”案二审》2009.11.06《新华每日电讯》公磊;李京华
4.《北大医院案二审再开庭“手术有无必要”成焦点》2010.02.04《南方周末》柴会群
5.《北大医院“非法行医”命案纠纷》2010.07.01《检察风云》丁一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