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对于是不是所有消费者都是纳税人?是不是商品里面的所有税收都是消费者向国家上缴的?对于这个问题议论纷纷,讨论得沸沸扬扬。
对于纳税人和负税人的区别,可以说网上绝大多数人是不清楚的,但实际上国家对于每一种税,都专门制定有税法或者实施条例的。对于每一种税的纳税人,都有专门规定谁是纳税人,但从来都没有规定谁是负税人,实际上纳税人和负税人是有根本区别的。
纳税人是税法直接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人。例如当年的《农业税条例》规定了农业税的纳税人是有应当向国家纳税的农业收入的人,如:人民公社集体,农民个人,国营农场,部队农场,甚至有应该纳税的农业收入的企业,都是农业税的纳税人。
而这些向国家上缴的公粮农业税,变成了对国家的贡献,实际上已经就变成了属于国家的公粮和农业税 上缴以后这些公粮农业税的性质已经不属于农民所有了,是属于国家所有的粮食,所以名称是“公粮”,而不是上缴公粮,农业税以后的粮食和农业收入,才是属于农民的“私粮”和私钱。
而农民上缴公粮农业税以后。,这些公粮农业税变成了国家所有的财产。国家用公粮农业税供应部队,城镇职工居民,这些公粮农业税值多少钱?国家就通过卖出供应粮,把这些价值打入到供应粮食里面,又购买供应链的城镇职工居民承担了农民上缴的公粮和农业税。
在这个过程中向国家纳税的人民公社集体,农民个人,国营农场,部队农场是向国家缴纳公粮农业税的纳税人,而购买供应链的城镇职工居民是承担这些公粮农业税的负但的负税人。
国家税务局实际上通过征收农业税,只收到了农业税纳税人向国家上缴的一次公粮农业税钱。而不可能再向承担这些公粮农业税的城镇职工居民,再征收一次公粮农业税。这已经很清楚了,向国家上缴公粮农业税的纳税人,是农村人民公社集体,农民个人,部队农场,国营农场。而根本不是承担了这些公粮农业税的城镇职工居民,和通过购买返销粮承担了公粮农业税的农民。
因为税收最后都要通过商品价格由消费者承担,据此就有很多人认为,通过购买商品承担了税收的消费者就都是纳税人。他们认为虽然在出售商品之前,很多工商业直接税,都上缴给了国家,但最后都通过商品价格“转嫁”给了消费者,所以所有消费者都是国家的纳税人。
但通过全面认真的分析,我们已经知道,你承担了国家的税收,并不证明你就是国家的纳税人。何况有很多农民自产自用的农产品,一些城镇农村的自由市场上的商品,很多根本没有,也不需要向国家上缴增值税。就是一些个体工商户的小商店,月营业额达不到5000元以上,依据增值税条例规定,也不需要向国家缴纳增值税。连他们这些原来负有直接纳税义务的直接纳税人,都没有向国家缴纳增值税,你购买他们的商品,怎么可能承担增值税,就变成了增值税的间接纳税人了吗?说所有消费者只要购买了商品,就都是增值税纳税人,当然只能是一个不准确,甚至错误的说法。
至于说到所有商品的税收最后都要“转嫁”到商品价格里面,由消费者承担,这确实是无法否认的,但绝大多数情况下,承担税收的“负税”,和直接向国家纳税是本质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要说消费者通过购买商品的价格的支出,就承担了生产企业向国家上缴的税收,这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商品价格中不仅是承担了税收,还包括工厂的厂房,机器设备的折旧,原材料,燃料,职工的工资,社保缴费等全部生产成本,甚至投资老板的投资利润,最后肯定都是全部要打到商品价格里面由消费者承担的。
如果因为这些支持和税收,利润最后都要通过商品价格由消费者承担。我们就可以说这些承担税收的消费者就是纳税人,承担了机器设备,工厂厂房的折旧,消费者就变成了这些工厂企业的投资人。老板投资工厂企业赚的钱,也要通过消费者承担,难道这些投资利润就变成了消费者的投资利润,应该由消费者瓜分?消费者承担了职工的工资,社保缴费,就变成了给职工发工资,缴社保的人?
非常明显,这样的说法和认识是非常错误的,不可能因为自己承担了税收就变成了纳税人。作为工商业企业,向国家上缴工商业税,是实实在在的向国家付了上缴税金的税钱的,消费者承担了工商业税,并没有因此工商业企业就减少了向国家纳税的钱。国家税务机关真正能够收到的纳税钱,只是税法规定的直接纳税人上缴国家税务部门的钱,而不可能国家税务机关再向承担税收的消费者再征收一次税。
搞清楚了这个问题,你就不会再纠结向国家直接上缴税收的“纳税人”和承担了税收的“负税人”的本质区别了。不会认为承担了税的人就一定是纳税人了。试想一下,出口商品买给外国人,他们肯定要通过购买的价格承担专业企业向国家上缴的工商业税,他们就变成了中国的纳税人了吗?现在农民已经近20年不向国家缴纳农业税,只是通过购买少量多次应税商品,承担了部分工商业税。
如果全国城镇工商业企业,建筑业企业和职工,都不直接向国家缴纳直接税,都去当承担税收的消费者间接纳税人。国家财政能够收到税收的钱吗?根本就不可能。国家能够真正收到你的缴税的钱,你才是纳税人,没有收到,你最多只是负担了税收的负税人。
就像国家向农民人民公社,国营农场,部队农场,农民征收了农业税,就绝对不可能再向通过购买供应粮食,承担了公粮农业税的城镇职工居民再收一次公粮农业税的。所以说承担税收的“负税”,和向国家上缴税金的“纳税”,是本质完全不同的两回事,不是说负税人就一定是纳税人,也不是说消费者购买每一件消费品,都要向国家纳税,就都是国家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城镇农村的农贸市场上购买农产品,根本不可能向国家上缴一分钱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