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时,李抟霄在天津任地方长官,有次月初,拜访完上级官府刚返回府衙,见大堂围了很多人。
经询问,原来是一少年被附身,来到府衙要求诉冤。
等升堂后,那少年出声竟似一老妇,诉说自己是杨柳青盐巡曹某的妻子,因自己和丈夫死的冤,特来府衙申冤。
原来,曹某夫妇有一呆傻儿,他们一直为儿子的婚事烦心,后来有人给说了一门亲事,女方是孤儿,由养母看护长大,双方谈妥后,男方就下了聘礼。
不久,媒人上门告诉曹某夫妇,女方已有孕在身,自己也是刚听说,无奈来告诉他们,希望他们自己拿主意。
曹某夫妇考虑儿子愚钝,找媳妇困难,就决定把孤女娶进了门。
孤女入门后,曹夫人因儿媳不贞,且比较懒,因此时常苛责她,并逼问她有身孕的事。
儿媳受不了,就回家同养母商量,养母教唆她,把怀孕之事栽赃给公公。
有一次,曹某买了两匹布,一匹给了夫人,一匹给了儿媳,夫人开始并无疑心。
等再次逼问儿媳怀孕之事时,儿媳就按照养母所教,说是同公公有私情才怀孕的。
曹夫人听闻大怒,骂道:“难怪那老悖买了布还给你一匹,原来有这种不伦之事!”
等曹某回家,曹夫人对其痛骂不止,曹某有口难辩,竟当夜吞毒鼠红矾而亡。
曹夫人见曹某吞毒后的惨相,痛悔之下,也吞毒而亡。
两人死后,官府经过查验,赐给曹某夫妇两口棺材,安排地保负责安葬两人。
地保贪财,把官府赐给曹某夫妇的棺材变卖,用两张席子把他们给草草安葬了,曹某藏在瓮里的三十千钱,也被地保拿走,附魂所诉说之事言之凿凿。
李抟霄安排人去一一查验,事情都得到了印证,就形成文书上报了上级官府。
当时,负责督办这件案子的是合肥李公,儿媳因诬陷公公强奸,被处以绞刑;奸夫是一赵姓游棍,另犯他案,被从重判罪;那养母被以教唆定罪。
具参与庭审的娄刑幕讲,曹子就是一呆傻儿,可是一旦被老妇附身,口吻举止立刻就变了,当时围观的人都惊悚不已。
这件事记载在《洞灵小志·续志》中,是作者郭则沄听朱传州讲的,而朱传州是亲闻于李抟霄,那时徐世昌政府刚解散,郭则沄卸任国务院秘书长后正在天津闲居。
这种神异的案件,不知当时是否有卷宗留下,如果能留下卷宗,那真的会有非比寻常的意义,或许会因此消除很多现代人的迷茫与困惑!
若是真能鬼魂附体,则世界上再无冤假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