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一口气看懂小贷重磅规定?

图解金子 2024-08-28 11:52:55

但你必须坚守!

小额贷款公司简称小贷公司,

和银行、信托、消金公司一样,是可以经营放贷业务的。

那小额贷款公司有什么特别的呢?

2024年8月23日,

金融监管总局就《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我们选重点说一说。

/1、业务范围/

小额贷款公司是指不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地方金融组织。

其中,从事网络贷款业务的则是网络小额贷款公司。

顾名思义,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业务就是发放贷款。

此外,小贷公司业务范围还包括商业汇票贴现,或者与贷款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但小贷公司不得发行或者代理销售理财、信托、基金等金融产品。

/2、资金来源/

当然不可以,小贷公司是不能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也不能通过各类交易所、私募投资基金来融资。

小贷公司放款的钱有两类来源——

但所有放贷资金都必须进入放贷专户方可放贷,

小贷公司不能利用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内部职工、关联人员个人账户发放和回收贷款。

放贷专户需要向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备。

小贷公司可以通过银行借款来融入资金,

或者通过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

对于满足一定要求的小贷公司,还可以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形式融资。当然,小贷公司对外融资也是有限度的。

通过银行和股东融入的资金余额

不得超过小贷公司净资产的1倍;

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

不得超过小贷公司净资产的4倍。

/3、贷款金额/

小贷公司发放的贷款要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

为了防止业务过度集中,

小贷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

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净资产的10%;

对同一借款人及其关联方的贷款余额

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净资产的15%。

而对于网络小贷公司,如果贷款给自然人用于消费的,则贷款余额不得超过20万元,避免借款人非理性的过度借贷。

如果贷款是用于经营的,不管是自然人还是法人,网络小贷公司对单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1000万。此举也是对标了银行业同类贷款标准,防止监管套利。设定借贷限额,也体现了小贷公司坚守“小额、分散”的经营定位。/4、合作放款/小贷公司可以与银行等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那小贷公司是不是能少出点钱呢?

在单笔联合贷款中,

小贷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在合作中,小贷公司也不得把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也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小贷公司也不能出租、出借牌照,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主体提供放贷“通道”。

/5、利率水平/

小贷公司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金额、足额向借款人支付贷款本金,不得从贷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也不得以费用形式变相收取利息。小贷公司要合理确定并逐步降低服务小微企业、农户和个人消费者的贷款利率水平,支持普惠金融发展。

/6、贷款用途/

小贷公司应当与借款人明确约定贷款用途,并且按照合同约定监控贷款用途。

发放的贷款不得用于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和资管产品等金融投资和股权投资。

贷款也不能用于偿还贷款或者偿还其他融资。

小贷公司要加强资产质量管理,对于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划为不良贷款。/7、经营区域/

小贷公司应当立足当地,

在依法批准的区域范围内开展业务。

小贷公司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业务。跨地市展业的条件由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规定。而网络小贷公司是在线上经营,比较特殊,其经营区域的条件会另行规定。总之,本次管理办法对小额贷款业务经营、公司治理、风险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都细化了监管规则,促进小贷公司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好了,就说到这吧。

小贷公司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催收机构,不得以暴力或者威胁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式损害他人身体、名誉、财产;不得非法占有借款人的财产;不得用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不得违规散布他人隐私或者误导、欺骗等非法手段进行债务催收。

这可是技术活!

个人的征信还是要自己守护啊。-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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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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