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护令:向家庭暴力说不!

程岩不辜负 2024-03-31 02:21:58

近年来家庭暴力频发,受害者大多为女性,有的甚至碍于家庭、孩子,选择忍气吞声,为的只是保全家庭的完整,那么家庭暴力真的就无法治理了吗,真的就无法可依吗?其实不是,我们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拒绝家庭暴力,向家庭暴力说不。

一、人身保护令的历史背景和相关依据

人身保护令是司法令状的一种,起源于中世纪的英国。是在普通法下由法官所签发的手令,命令将被拘押之人交送至法庭;以决定该人的拘押是否合法。人身保护令是以法律程序保障个人自由的重要手段。

而在我国,主要是针对家庭暴力,限制施暴者,保护受害者的一种手段,相关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依照反家庭暴力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等民事诉讼为条件。

二、人身安全保护令作用和申请条件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由法院颁发的命令,旨在制止施暴者的暴力行为,确保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它通过限制施暴者与受害者的接触,为受害者提供了关键的保护。

要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证明暴力行为或威胁的存在:申请人必须能够提供证据,如伤痕、报警记录或证人证言,以证明自己遭受了家庭暴力或其他形式的暴力。

2. 与施暴者的特定关系:申请人与施暴者可能是家庭成员、伴侣、前伴侣或有密切关系。

3. 面临紧迫的危险:申请人需要证明自己正处于即刻的身体伤害或威胁之下。

三、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措施

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4.禁止被申请人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5.禁止被申请人在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的住所、学校、工作单位等经常出入场所的一定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正常生活、学习、工作的活动。

四、违反人身保护令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3月19日,因屡次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前妻大打出手并恐吓威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对被告人张某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这是全国首例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法院以拒执罪判处刑罚的案件。

通过这样的一个案例让全社会知道,人身安全保护令是隔在受害者面前的一道隔离墙,如果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行为是要受到刑事处罚的,这也发出一个强有力的信号,让施暴方能够知道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对法律权威的挑战,是对司法的一个蔑视,如果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会受到法律严惩的。

同时也让受暴方知道,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是一纸空文,它是能落到实处的,是能实实在在保护受害方的权益的。家庭暴力从来都不是一个家务事,也不是家庭纠纷,法律不是儿戏,只要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必须要受到严惩。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向当地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并非永久性解决方案。它只是一种临时的保护措施,申请人可能需要在有效期结束后申请延长或更新。此外,受害者还应积极寻求其他支持和帮助,如咨询师、庇护所或社会服务机构。

了解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相关法律知识对于每个人都至关重要。如果你或他人正遭受暴力威胁,请毫不犹豫地寻求专业法律帮助。通过法律的力量,我们可以共同努力,创造一个安全、尊重和平等的社会环境,保护每个人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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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岩不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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