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神木市瓷窑塔矿业有限公司存在:
1.矿井13107回风联络巷混合回风流中排水电泵未安装甲烷传感器;
2.现场检查发现,2024年8月15日夜班采煤机司机李林下井时,未按矿井《“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试行)》规定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3.13106备采工作面切眼与运输顺槽连接处(出口),未加强支护;
4.井下消防材料库两支干粉灭火器压力值低于规定有效值,显示失效,未定期检查和更换;
5.现场检查发现13105综采工作面3#、5#、30#液压支架初撑力分别为15.8Mpa、16.4Mpa、20.7Mpa,低于《13105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25.2Mpa;
6.13105综采工作面68#、72#、73#、90#液压支架压力分别为28.4Mpa、30.1Mpa、31.8Mpa、29.8Mpa,未达到《13105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39.8Mpa立柱安全阀泄压压力值的情况下,立柱已经提前泄压;
7.矿井13105综采工作面采用注氮气防灭火,回风隅角未采取堵漏措施;
8.矿井启封4-2辅运大巷密闭,恢复被淹巷道,2024年8月16日进行排水作业时,未由矿山救护队随时检查水面上空气成分;
9.矿井自然发火束管监测系统的监测主机故障,未进行维修更换;
10.矿井开采3-1煤为容易自燃煤层,未配备成套气体分析化验设备;
11.矿井《13105综采工作面物探设计》中,未包含对工作面切眼和垮落角影响范围顶板物探,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通过;
12.矿井《13107辅助运输顺槽物探设计》中规定物探超前距离20m,《13107辅助运输顺槽钻探设计》中规定钻探超前距离30m,“两探”相互验证存在盲区;
13.矿井13107皮带顺槽和13107辅助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均需探放水,检查时,总共配备了1台探放水钻机;
14.矿井通过疏放水钻孔对13104采空区积水进行疏放,钻孔封口管及闸阀、压力表、流量计均安装在临时水仓内壁,人员无法控制放水流量并测定水量和水压;
15.矿井3-1煤层采区水仓安设了一台工作水泵和一台备用水泵,备用水泵电缆未接入启动开关,无法起到备用作用;
16.矿井中央排水泵房1#、2#、3#水泵的联轴器为高速转动部分,现安装的护罩为柔性铁皮制作,起不到防护作用。
以上隐患分别违反:
1.《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款;
2.《煤矿安全规程》第八条第三款;
3.《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七条第二款;
4.《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三项;
5.《煤矿安全规程》第八条第三款;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7.《煤矿防灭火细则》第七十一条;
8.《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二十五条第二款;
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10.《煤矿防灭火细则》第六十条;
11.《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12.《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13.《陕西省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一项;
14.《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五十一条;
15.《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一百零九条;
16.《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四条。
分别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对煤矿处一万元罚款(¥10,000.00);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
5.《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给予警告,对煤矿处一万七千元罚款(¥17,000.00);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8.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
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
11.《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给予警告,对煤矿处一万七千元罚款(¥17,000.00);
1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给予警告,对煤矿处一万七千元罚款(¥17,000.00);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
合并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壹仟元整(¥301,000.00),警告。
神木市瓷窑塔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2月01日,注册地位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孙家岔镇张家沟村,法定代表人为张世华。矿区范围由8个拐点坐标圈定,开采深度+1140m至+960m标高,矿区面积3.6901km2生产规模90万吨/年。矿井批准开采煤层为5层(2、3 4、435),保有资源量5302.3万吨,设计可采储量为3137.6万吨(其中井工2696万吨),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
矿井为低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中等,无冲击地压,无没有瓦斯突出危险,井田内各煤层均属容易自燃煤层,煤尘具有爆炸性。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采煤工作面采用单一长壁综合机械化采煤方法,一次采全高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