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卜白菜,各有所爱。
有人爱美女,有人爱丑女;
有人不喜欢女人,就喜欢男人;
甚至有人连人都不喜欢,就喜欢动物……
一:刘郎爱媚猪
石破天惊事有无,后来好色胜登徒,
何郎甘为风情死,才信刘郎爱媚猪。
—清·纪晓岚·《乌鲁木齐杂诗》
这首诗里的刘郎,指的是南汉后主刘鋹。
即便在昏君林立的五代十国,刘鋹的荒淫无道也绝对独树一帜,这个奇葩最为著名的事件,就是创造了“媚猪”这个词语。
根据北宋大臣陶谷记载:
刘鋹的审美极为特殊,后宫佳丽三千,他连看都懒得看;惟有一位又丑又肥的波斯女子,让他惊为天人,亲赐其号曰“媚猪”。
刘鋹对“媚猪”宠爱到什么程度呢?
为了让“美人”身心舒畅,他甚至主动召集壮男供其淫乐,表现勇猛的重重有赏,快男萎男之类统统阉割。
“美人”喜欢珍珠,他便令百姓日日下南海采珠,因之溺死的珠民,几近千人之巨。
以至于后人读史至此,总觉陶谷所言不实。令刘鋹如此痴狂的“媚猪”,顶多就是如杨玉环一般心宽体胖,绝不至于肥丑如猪,这里面自然也包括本身就好色不倦的纪晓岚。
直到他在乌鲁木齐遇见一桩奇事,这才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肤浅,世界之大,远不是他所能想象的。
二:塞上不夜城
话说,当时的乌鲁木齐草创未久,仍属军管边塞之地。在彻底平定准格尔末期,才开始大规模开发,筑土屯兵。
可也因此,这里成为遍地黄金的热土,焕发着勃勃生机,四方商旅云集,有点类似五十年代的香港,亦或是八十年代的深圳。
与之对应的,则是这里的灯红酒绿,莺歌燕舞,娱乐色情业极度繁荣。
在乌鲁木齐的小楼深巷中,隐藏着不知道多少红灯区。里面的姑娘有江南的花魁,北地的胭脂,准格尔的女战俘,罗刹国的大洋马,波斯胡女,犯官千金……
再经过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充分的调教,个个吹拉弹唱样样精通,只要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简直就是男人的天堂。
每当入夜之后,直到天光破晓,这里都是灯火荧荧,堪称塞上不夜城。
最最重要的是,当地驻军从来就不扫黄打非!这里上至将军,下至士卒,长年驻防于此,谁没有个生理需求?
再说,朝廷也乐见其成。不然如何招商引资,于短时间内,将本是一片荒原的乌鲁木齐,建设成为“繁华富庶、甲于关外”的巨城首府?
三:好奇害死猫
在如此氛围中,有位来自宁夏的何总却与众不同。
何总风度翩翩,年少多金,在乌鲁木齐经营布匹绸缎生意,资产过亿。换现在,就是妥妥的偶像剧男主角,霸道总裁都不带演的,绝对风靡万千少女。
可每当商务应酬之际,大伙觥筹交错、酒酣耳热后,成群结伙跑去桑拿夜总会潇洒时,他却从来不为所动。
次数一多,有几个朋友就奇了怪了。
何总看起来也不是个小气的人呀,平时抢着买单都不带眨眼的。而且他年才弱冠,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千里迢迢只身来到乌鲁木齐,身边也没带个生活助理。
莫非,他喜欢男人?拜托,这里可是引领大清潮流的乌鲁木齐!什么壮汉娈童,任君挑选!
都说好奇害死猫,几人经过多方打听,终于用银子撬开了何总贴身仆人的嘴,得到了一个石破天惊的大秘密。
四:惊天大秘密
原来这位何总,不喜欢女人,也不喜欢男人,他喜欢母猪!
何总专门高薪雇了一套人马,在宅子后院秘密饲养着十几头母猪。平日给它们好吃好喝,精心照料,头头喂得白白嫩嫩,极为肥硕。每天还要给它们洗得干干净净,喷洒香水。
而何总呢,每天谈完生意,第一时间就赶回家去,让所有人退下,随即就关门闭户,跑去猪小姐们的宿舍,在那雄风四射,尽情挥洒。
完事尽兴之后,他还要跟母猪们相拥而眠。这群母猪也对何总表示非常满意,与他相摩相倚,交颈缠绵,如同猪老公一样亲昵。
这位贴身仆人的爱好也颇为特别,常常喜欢躲在暗处偷窥何总行径。
不知为何,每当看见衣着光鲜的主人开始变身时,他就有种异样的满足感,简直是百看不腻。
五:何郎为情死
某日酒后,何总再次拒绝了跟大家出去潇洒的提议。有个朋友趁着酒意,语带嘲弄道:
“哥几个别白费功夫了,何总是不会去的,人家最喜欢的,还是家里的那群猪夫人呀!”
说罢,他还将仆人告密的情形绘声绘色地描述了一番。
面对众人错愕惊疑的目光,何总羞愧得无地自容,年纪轻轻的,一时想不开,竟然就在回去的路上,跳井自杀了!
何总可是青年才俊,招商引资的重点对象,就这么死了,自然要好好调查。
当时迪化厅的同知木金泰亲自审理此案,在了解始末后,也被雷得外焦里嫩,好多天都不敢将结案报告交上去。
纪晓岚被贬到乌鲁木齐参赞军务后,木金泰跟他讲述了此事,还连连感慨道:
“如果不是我亲自审理这桩案子,即便是司马光这等诚实君子告诉我,我都是不相信的。”
纪晓岚也被惊得烟袋锅子都掉了,后面就写下了本文开头那首杂诗,用以记录其事,只能说“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吧!
六:猪臂系金铃
在东晋干宝的《搜神记》中,还有则类似口味的故事。
讲得是晋朝时候,吴郡(今江苏苏州)一位世家子弟姓王,某次路过曲阿(今江苏丹阳),日暮停船靠岸,在大坝上遇见位十七八岁的女子。
这小子不知道怎么搞定的,成功将人家留宿。天亮的时候,或许对昨晚表现甚为满意,有意将她带回去当个妾室,谁知女子坚辞不肯。
王公子无奈之下,解下只金铃系在她胳膊上,聊以相赠,随后悄悄派人跟踪至其家。
派去的人回来禀报踩好点了,王公子当即兴冲冲领着一班人挑着财帛礼物要去下聘。谁知,去到那户人家里,人家正纳闷呢,说根本没有这个女子。
王公子不信,将里里外外搜了个遍,不要说昨晚那个少女,这家里连个女人都没有。结果,等走到一处猪栏,就见其中有头母猪,胳膊上正带着他送的金铃。
干宝志怪中的幻想,不想在清朝真的有人实现了。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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