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的郊外,有一条被古梧桐树环绕的小路,名为梧桐路。这条路平日里行人稀少,车辆罕见,但在一个雨夜,它成为了小莉人生中一个不可磨灭的记忆。
那天,小莉正开车前往朋友家。天色已晚,雨势渐强,路灯稀疏,能见度极低。在车上,小莉的朋友小张和她聊着天,尽量不让紧张的气氛笼罩车厢。然而,就在他们穿过一个拐弯处时,一声沉闷的“嘭”响彻夜空,小莉的心顿时提到了嗓子眼。
她立即停车,心急火燎地下车查看。雨中,她和小张围着车走了一圈,什么也没有发现,直到小张的尖叫划破雨夜的寂静:“天哪,车底下有人!”小莉蹲下身子,透过稀疏的路灯光,确实看到一个人躺在那里,不动也不说话。
事故发生后,小莉第一时间报警,并等待救援和警方到来。随着警车和救护车的到来,这条安静的郊外小路上聚集了越来越多的人。在等待中,小莉的心情极为复杂,既有对未知的恐惧,也有对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的担忧。
警方调查确认,老人已经死亡,但小莉并没有违反交通规则。然而,当得知自己可能因交通事故而面临刑事责任时,小莉的内心充满了恐惧和不安。面对老人家属提出的高额赔偿要求,小莉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
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震惊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法医的尸检报告揭示,老人的死因并非是被车辆撞击,而是因为噎死在吃橘子时发生的。而且,老人死亡的时间比小莉驾车经过的时间还要早。
这个发现为这起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案件带来了戏剧性的转折。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没有侵害行为,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小莉的律师提出上诉,要求退还之前在和解中支付的赔偿金。
法庭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小莉方面提出了充分的证据,包括法医鉴定报告和目击者证言,证明老人的死亡与小莉无关。而老人家属则坚持认为,小莉应对老人的死亡负责。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作出了判决,认为小莉不应为老人的死亡承担责任,并判决老人家属退还赔偿金。这个判决不仅是对小莉的一种解脱,也是对法律原则的一次坚持。
然而,即便法律判决已经明确,这起案件仍旧在小莉和老人家属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烙印。对于小莉而言,这是一次关于责任、正义和人性的深刻反思。而对于老人的家属,也许是对于生命尊严和家庭责任的重新审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的行为都可能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因此,无论是行人还是驾驶员,在公共空间中的每一次行动,都应当谨慎和尊重生命。同时,这也提醒我们,在面对困境和挑战时,应当勇于寻求真相,坚持正义,最终,法律的天平会向公正的一方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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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可以继续追卖橘子的商贩要赔偿[狗头]
告他们敲诈勒索[点赞]
能不能讹到是一回事,但是只要不是死家里都要试一试,毕竟没有成本又轻松,全凭一句话
有些人死是真的活该,看看教出来了一些什么巨婴
家属换个索赔理由呗,损坏老人尸体对家属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创伤,索赔个精神损失费。
小编说,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这是编的故事呀。不要当真。
他应该告路政局,还有城管,如果这些部门不批准卖橘子的商贩,在这里卖橘子,老人就不会死[得瑟][得瑟][得瑟]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西方他们经历两百多年的法律约束而形成一切行为都要遵循法律并在不断的修改。我们以前都是遵循自己的道德理念,而现在的法律却跟我们的道德理念发生了冲突,法律又是遵循西方的行为准则,几十年就想改变我们的几千年来道德理念,强制的结果就是道德的败坏和法律的乱象。
必须国家赔偿,唯利是图是本质
开车压到路边不幸死亡的老人,在小编这里是路过?
编的太假了
板上钉钉的证据确凿,你还受理干什么?浪费公共资源
乱七八糟的事,
不知你是在讲故事还是在编故事?
总发些拉低道德底线毁三观的胡编乱造,如果有这事,请把裁判文书网上的链接或截图发出来,别拿张图片就开始讲故事.
时间、地点、相关部门的全称都不敢准确说出吗?还是拿人性同情心博点流量而已
不可能!编!即使老人早就去世,碾压尸体也有赔偿义务,只是不担刑责而已。
造谣需要付出代价
小编 太能编了,现实中 就算不是你撞死的,你压了尸体 你多少还是得赔,一般情况 当场死亡的,又是在车底下的, 直接拉停尸房了 哪有法医去鉴定。
百分百被无良律师骗了。
这家人太他么不要脸了,让他们喝口水都噎死光光!
像这种滥用司法资源的,要进监狱。
莫非开车不看路[裂开][裂开]
胡编乱造
家属应该找橘子要赔偿
应该找果农赔偿,因为他种出来的果子噎死人了[笑着哭]
真,不要脸[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这想钱想疯了咋整
家属可以去追责种橘子的人,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死了都想拉个人垫背,真是人渣。
[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这是什么意思?走路也要赔钱?不接近你为什么也要赔钱?🥵
这个故事的结尾告诉我们:活着真TM累😩
反告讹诈[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想钱想疯了,恶心
多少年没吃过水果了?
吃橘子都能噎死。。
重庆人很正常[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扯蛋的文章,骗流量的人性。
讹人犯法不?
谁死谁有礼[呲牙笑]
故事会?
不应该赔偿小丽么?
正因为这些事让人寒心❤️,现在谁还敢去帮护老人或因意外出事的人。
吹逼跑不的了多事
家属有没有虐待老人?
这种故意讹人的,直接以诈骗罪公诉,让他承担一下讹人的后果!
有枣一杆子,没枣一棍子[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成本低,收益高不是[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怎么不告太阳公公,见死不救[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养出这种儿女的人被噎死,也是报应
听说医院挂号今年涨了2分之一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反正敲诈不成也没事,干嘛不讹?
编的,自媒体真的没有底线啊!
能不能加个讹人醉
敲诈勒索罪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法,
保险呢?
四川那个附近的人都这样,反正没成本,赢了有钱,输了也没付出
反告诽谤敲诈勒索罪
建议家属起诉阎罗王和地府,为什么要带走老人!
原新闻我看了,原本是这老人神志不好,跑外面后发现找不到家只能流浪,到处翻垃圾桶找吃的生存,后来发现一个垃圾桶有扔掉的橘子,估计太饿了吃得有点猛就把自己噎死了,就直接倒在马路上,并且当时是夜晚光线也不好,而且这女的开车也确实不细心,就这样把尸体撞了,然后就是报警,警察联系家属,家属索赔等等。
虽然与老人死亡无关,但毕竟碾压了遗体,赔个一两万还是有必要的
扯淡的文章,真是闲的无聊
一声沉闷的“嘭”能响彻天空?
胡说八道
应该告碾尸罪
要的少了应该要250万
谁生的这个老人,追究她的责任,不生她就不会死[得瑟]
去找死者他爸他妈赔,因为他妈他爸不生它,他也不会死。
对侍这种找人背锅讹诈别人的垃圾就该让它们讹诈多少,让它们赔偿多少,它们就不会这么无耻了
不是你弄死的为什么要路过
这种不能告敲诈?
有没有可能那个老人是故意想吃橘子来自杀碰瓷这个目的进行敲诈勒索
反诉敲诈!
说好听的叫无理取闹,严重点就是敲诈勒索!对这类人必须严惩才能还社会一个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