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网站消息,2024年9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92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商务部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钕铁硼材料确实可以被归类为两用物资。两用物资,也称为两用物项(Dual-Use Goods),是指那些既可用于民用目的,也可用于军事或核武器等军用目的的商品、技术或物资。这类物品在国际贸易中受到特别关注,因为它们可能被用于发展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或导弹技术,从而对国际安全构成威胁。
钕铁硼(NdFeB)作为一种永磁材料,以其高磁能积、良好的磁性和化学稳定性而广泛应用于多个领域。这些领域不仅包括电子产品、电动工具、汽车工业、医疗器械、机械工程等民用领域,还涉及航空航天等具有潜在军事用途的领域。具体来说,钕铁硼在航空航天中的应用包括制造导航仪器、传感器、电动马达以及航空发动机中的涡轮增压器和陀螺仪等关键部件,这些部件在军用航空器中也同样重要。
此外,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国对两用物项的出口管制有明确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两用物项是指既有民事用途,又有军事用途或者有助于提升军事潜力,特别是可以用于设计、开发、生产或者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货物、技术和服务。因此,钕铁硼材料作为具有广泛民用和潜在军用价值的物资,自然属于两用物资的范畴。
综上所述,钕铁硼材料因其独特的性能和广泛的应用领域,被归类为两用物资是合理的。在国际贸易和技术交流中,对这类物资的流通和使用需要进行严格的监管和控制,以确保国际安全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