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勇强调,此案教训深刻,检察机关履职办案必须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决不能出现没有犯罪事实予以逮捕、起诉的案件。检察院是人民的检察院,必须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
河北迁西有关部门没有查清事实即认定有罪起诉,引发巨大社会负面影响后,中央特此派遣专员前往河北进行彻查,释放案件当事人马树山,并安排相关部门进行慰问。
该事件教训深刻且发人深省,有的干部彻底丧失为民服务的初心理念,把国家单位公然当作自己的私人公器,代价无疑是非常巨大的。
现在,事件的性质就很明确了:抓捕审判举报老人马树山的剧情反转是由最高检介入造成的。这就说明了以下几个问题:1、目前在中国的土地上,是有国法,任何个人都是碰不得的。2、法治,不能光是强调最上层面的法治精神,每个层级都要把法治理念深入到每一位执法者的灵魂深处,要目光向下,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3、要让监督者把权力装进牢笼,而不是权力者把监督者装进牢笼,这是法治与人治的本质区别。
可笑的是,迁西检察院几天前还信誓旦旦说,老马具有社会危险性。现在回头看看,真是太讽刺了。一个75岁的老人的社会危险性存在于什么地方?何况他还是一位有着数十年党龄的老党员。
最大的危险性原来来自于老马倔强举报的那个人,触动了那个人的利益。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和既得利益,才公器私用,指使司法系统做出违背公平正义、损害政府公信力的不法行为。
一大批国家公器竟然为私人所用,实属天下奇观,难得的是,他们同心协力,口径一致,制造此次冤假错案的办案人员少不了。他们会不会受到处罚?这是公众关注的核心焦点。
这次最高检会议也明确,要按照司法责任制规定,严肃追责。也就是,一个都不放过!实在是讽刺,前一秒还是在某领导面前把胸脯拍得山响,要把事件摁在迁西不出境的办案人员,下一秒自己就已经成被办的涉案人员。
马老的社会危险性在哪里?最高检给他平反了,而那些自认为代表正义的虚假底气,在法律面前,不过就是一个笑话!
他们成了笑话也就罢了,他们对公信力造成的伤害又该如何弥补?他们造成的社会戾气又该如何消除?
拿着人民给的权力谋取自己的蝇头小利,就因为他们趋炎附势攀附权贵以谋私利,才严重抹黑了司法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检察院是人民的检察院,整个司法系统包括公安、法院都不是某个权贵的,都是属于人民的。迁西好大部分人员做出错误选择,站在人民对立面,对他们的处罚绝对不能轻。至少毫无政治立场,意志不坚定的他们,是不适合待在系统内的,也不适合做人民的公仆。
必须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而不是趋炎附势让权力满意。
要举一反三查处问题
者查出举报者有冤,追责应立即进行,公器私用应该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