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间的房屋,产权人发生了变更,而租赁户预付的租金该如何处理呢?张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
事情经过张女士通过司法拍卖全款购买了一个门面,并在8月初办理了房产证。前几天张女士才了解到商铺的租赁户已经将7、8、9三个月的租金交付给了开发商物业。
张女士:开发商已经收了789未来三个月的租金,我现在要求开发商退8、9月的租金,我房产证办下来之后的租金,他们不退给我。
记者:不退的理由是什么?
张女士:没有给我们说理由,就是不退没有理由。
多次和物业沟通后,张女士被告知商户已经预付了租金就无法退还。
张女士:租赁户也不搬家。
记者:为什么?
张女士:因为租赁期到2025年12月23号到期,租赁户不会搬,他们还在租赁期内。
记者:租金也交给物业了。
张女士:交了三个月,是一个季度交一次。
物业解释记者与张女士一起来到物业处,负责人李经理告诉记者,之前可能是沟通中出现问题,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不符合事实。
实际的情况是商户预付租金后,物业公司就把这笔租金汇入开发商账户,开发商收到租金后已经把相关款项用于归还其他债务了。所以目前没法把钱退还给张女士。
物业李经理:你们的要求合理合法,我认为是合理合法的,你们可以通过诉讼,也是一样的,最后拿到判决书。
记者:你觉得开发商应该退钱?
物业李经理:但是开发商没有钱。
记者:开发商提前把租金收了呀。
物业李经理:收了钱还债务了,开发商有债权债务。、
记者:接下来9月份之后怎么处理呢?
物业李经理:你们自己去收租金,向承租人收租金,把合同转变一下。
租赁房屋被转让,预付租金如何处置?
律师说法律师表示租赁期间房子卖了,过户前的租金由原所有权人收取,完成过户后由现有所有权人收取租金,合同应当沿用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租赁合同继续履行不得终止租赁。
按照律师的说法,张女士在8月份办理了产权证,在这之后的租金都应该由张女士获得。
张女士有权向开发商追讨相应款项,同时张女士也应当及时告知租赁户相关情况,双方都应该按照原来的租赁合同履行各自的法定义务。
物业经理也表示接下来将协调小区开发商、租赁方和张女士一起协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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