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小编摘自《时代邮刊》,作者韩浩月。
每次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发聊天记录截屏,都觉得不合适。朋友圈兼具私人场域和公共空间两种属性,私下里的对话无论内容是什么,都不太适合公开展示。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晒截屏成了一种维权或攻击手段。或许是吃瓜群众的热衷围观与转发,促使这一行为变成了一种现象。若是截屏爆料都源于正义倒还好说,只是发展到后来截屏被 PS、被掐头去尾,究竟可信度如何,需要打个问号。
公众对截屏的滥用所产生的恐惧,已经波及日常交流。不少人在用微信聊天时,一旦谈到敏感话题或者涉及隐私,往往会舍弃文字表达改用语音。虽然通过转换文字的形式,一样可以实现语音截屏,但对方采取语音交流的潜台词,已经流露出拒绝截屏的意图,这个时候再去把语音转换成文字截屏,可以说是一种冒犯甚至是一种恶意了。
如同人性禁不起考验,聊天记录也禁不起截屏。在一个匿名的、混乱的、价值观冲突的公共平台上,哪怕是正常的聊天内容,都有可能引起一部分人误解或曲解。而如果聊天内容中有一些个性化的表达,或者有个别缺乏审慎思考的词语,则给舆论羞辱与道德审判提供了机会,会导致一个人“社会性死亡”。
截屏不该让人感到恐慌。为了避免被截屏,人们所能做的就是减少线上交流,对陌生人或不熟悉的人保持戒备,即便对熟悉的人也会保留三分。如果互联网变成了一张到处都带着刺的、伤害性极强的网,那它作为便利工具的属性就会逐渐减弱。从这个层面来看,在第一张私人聊天内容被截屏流传时,人们就该警惕,设法杜绝这一行为被不断复制。
我有一个朋友曾说,如果微信开发出一种功能,他愿意为之付费这种功能就是:当聊天对象对聊天记录做出截屏的动作之后,软件会同时弹出提示,一方面提醒使用者,聊天对象正在截图,另一方面也警告截图者,注意这一行为有可能侵犯他人隐私。当然他的这一想法变为现实的可能性不大,却直观地反映出,人们对于被截屏是反感而无奈的。
现在或许到了该把不截屏写进社交守则的时候了。如果截屏是出于炫耀,比如觉得自己说的某句话很幽默,认为可以展示给更多人看,那么在征得对方同意之后(对方未必真的愿意,只是不好意思拒绝),不妨放一放,等过一段时间仍然觉得非发不可,再对截屏进行隐私处理后发出;如果截屏是用于传递小道消息,满足八卦欲,则更要慎重。众所周知,信息在传播的过程中会产生损耗与丢失,也有可能被强行增添附加内容,这些都容易在无形中增加沟通成本,甚至造成误会或带来伤害。
在获取方式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截屏是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使用的,但此前发生的一些与截屏有关的“吃瓜事件”中,的确有人完全不理解截屏的法律属性,除了涉嫌违法,也容易导致人与人之间信任感的缺失,是对社会氛围的一种破坏。
截屏是轻易就可以实现的,但这本质上是很严肃的事情,也正因为它唾手可得,所以我们才要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