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营报》曾以“女企业家讨工程款陷寻衅滋事被批捕,过亿债务政府只愿给1200万”为题,报道了少数民族女企业家马艺珈伊,为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承建了10个政府项目后,因讨要工程款,于2023年11月27日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12月27日对其依法逮捕。以同样罪名被刑事拘留的还有为她代理债务执行的律师、律师助理等10余人。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过亿元的债务,水城区政府提出以1200万元化解,被舆论指为“以刑化债。”
舆情经网络发酵后,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省检察院牵头、省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报道所涉的相关情况展开全面调查。贵州省联合调查组正式向社会通报案件调查情况;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马艺珈伊为向区政府施压,以实现诉求,与其代理律师雇佣他人采取蹲守、尾随、偷拍偷录、GPS定位器跟踪等手段,实施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邮寄带有威胁性质信件等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因其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均认罪悔罪,可不予刑罚处罚,依法决定对该案5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马艺珈伊和其代理律师侯某涛、唐某等10人,还实施了寻衅滋事等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由于情节显著轻微,可不以犯罪论处,依法决定作法定不起诉处理。
在贵州省联合调查组的这份通报中,对马艺珈伊等人所作的处理决定中,分别用到了“情节轻微”和“情节显著轻微”以及与此对应的“相对不起诉”和“法定不起诉”的法律概念。我国刑事诉讼法共规定了四种不起诉形式:即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存疑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认有罪”。在司法实务中,检察机关对当事人作出决定不起诉,说明当事人的行为是“无罪”或“非罪”。既然马艺珈伊等人的行为是“无罪”或“非罪”的,当初为什么非要将其刑事拘留并批捕呢?对于这个问题,在此前有关此事的报道中不难找到答案。据2月29 日《华商报》报道,获取的公民信息和邮寄的“带有威胁性质信件”,都是针对水城区政府某领导的。我想大家一定还记得河北迁西那个因举报县委书记而被批捕的老干部马树山吧?可见举报领导干部是有风险的。在这份通报中,女企业家马艺珈伊及其代理律师等人的问题都说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但她举报的问题却只字未提。如批评水城区政府与水城区法院非法解冻,导致无法执行的问题;森林公司拒绝审计,涉嫌骗取贷款转移财产的问题;野玉海管委会某某与森林公司领导某某带人到她办公室喝酒撒尿、打砸、泼油漆,侮辱、打伤她等问题都没有交代。水城区政府究竟差不差她的钱,通报中有这样一段表述“欠付的3056.35万元已于2024年5月17日支付完毕;另外3个停建未完工项目,因项目管理混乱,项目所完成工程量短期难以准确核算,项目业主方已于案发前支付工程款5549.34万元,相关纠纷仍处在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审理之中。”从这段文字可以看出,水城区政府确实差她的钱,若不是报道引发舆论关注,2024年5月17日不一定能付给她3056.35万元。可以肯定的说,另外3个停建未完工项目,同样也还是差她的钱。随着通报的发布,检察机关一纸“决定不起诉”的司法结论,使这次女企业家讨债事件看似已经尘埃落定,其实,这只是解决了问题的表象,真正难以修复的是政企关系和坍塌的政府信誉,还有社会的公平正义。据媒体报道,六盘水市在李再勇主政期间,盲目举债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2013年到2017年,共兴建了23个旅游项目,其中16个项目已被贵州省列入低效闲置项目,使当地新增债务达1500多亿元。女企业家讨债事件,很大程度上是李再勇政绩工程的后遗症。政府害病,让企业家吃药,这无疑与诚信政府、法治政府的理念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