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村干部以权谋私造成百姓利益受损、国家资源被占,导致干部形象被抹黑,甚至形成干群对立的极端现象,因而严查整治包括农村基层的“微腐败”势在必行且要形成常态化。
村干部是农村发展的领头人,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应该说只要村干部全心为村集体发展服务,没有哪个村子都不能改变落后的现状的,有一个健康强大的村级组织很是重要,而如何形成一个健康的村级组织呢?这就是如今村干部面临的问题。
很多村子发展不起来并不是村子本身的原因,而是有些村干部不作为,有的甚至不是不作为更是以权谋私、贪腐成性,从而导致村级财政亏空负债乃至发展,上级各种补贴被截留进了村干部个人腰包,这样的现象不是一村一镇,全国各地都有这种现象。而想要杜绝必须进行严查严惩。
我们知道,国家已经连续十几年把三农问题作为一号文件发布,多个中央一号文件中对于村干部都有具体要求,近年来提到最为频繁的就是“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严厉打击贿选、恶霸欺民、非法交易、侵吞集体财产、以公谋私、非法占用农民拆迁款、违规套取农业资金以及违法发放低保等等权力腐败现象。
而这种现象是持续且长效的,成绩也是显著了,有效的打击了一大部分违法乱纪的村干部。然而,大贪重大违法是没有了,近年来在村干部中又滋生了“微腐败”现象。
那么,什么是“微腐败”呢?
微腐败是指公职人员利用“微权力”为自己、亲戚或他人违法谋取私利,从而损害其他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形式。其特点具有轻微型、隐蔽性、日常性、普遍性、基层性、顽固性、危害性的特点,它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零距离腐败”。
举几个微腐败的例子就能很好理解了。
1、李村修一条村级道路,村干部王某利用职务之便虚开发票,本该给钩机人员1万元的费用,开票2万元,从中间谋取1万元;
2、村内要搞工程开发,村支书趁机给父母办大寿,各路人员齐聚,烟酒、礼金数十万元。
而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优亲厚友、变相谋取私利,权力虽小利益却大,这些都是微腐败的表征。
而这样的腐败自然成为了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阻碍,老百姓的利益受到损失。所以,现在民间议论,即便不要工资甚至倒贴钱也要当村干部,致使村干部在农村成为了香饽饽,所以治理农村村干部,打击变着花样的“微腐败”势在必行。
8月8日,多家媒体转载了《让侵占农村集体“三资”者栽跟头》,文中就河南多地监察通报的贱租贱卖村集体资产、私吞拆迁赔偿款、虚报冒领补贴款、侵占集体资源收益典型案件做出评论,要求铲除滋生基层“微腐败”的土壤,用铁纪护航乡村振兴。
8月1日,关于整治微腐败问题,湖南东安县伍家湾村村民邓某向镇纪委工作人员表示感谢,该地纪委处理了一起村干部收取耕地占用费私自占有的腐败现象,涉案村干部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资金被追缴并退还群众。
村干部是村民带头人,起到的应该是带头模范作用,自身素质要高、思想觉悟要高,如果一心想着自身利益,损害集体与群众利益,那么乡村振兴必然是如无根之萍。
但是不得不说,由于农村人才大量外流,很多想干事的村干部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村干部本身报酬就低,想要生活就不得不动歪脑筋,打上了农村三资的主意。那么,该如何避免这种现象呢?目前来看,除了加强村干部管理、提高村干部待遇之外就是选择富人当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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