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蟠打死人后自己直接跑到京城玩了,留下薛家族中及奴仆莫名其妙被拿到衙门口拷问。
普通老百姓上了公堂,当官的怕你不说实话,先给你屁股来二十大板,然后再问话,这叫拷问。
薛蟠打死人后快快乐乐上京,留下他的族人被贾雨村一顿拷打,还罚了银子。这叫吃了薛蟠的绝户?
顺便说一句,那个被拷打的族人很可能就是薛家唯一的乖乖仔薛蝌。
薛蝌在家陪宝琴吃着火锅唱着歌,忽然就被贾雨村拖过去打板子了,你说他冤枉不冤枉?
你看薛蝌像是会吃薛家绝户的人吗?我怎么感觉要是薛蟠吃了薛蝌绝户才是正常呢?
说薛蟠没亲自动手,所以不会被判死刑的请看唐律。
唐律:斗殴杀人则绞,以武器或故意杀人者斩
唐律:凡造意、主谋者为首犯,从重处刑;协从者为从犯,处刑减一等。
看明白没?
薛蟠作为提出打死冯渊的主谋,是为首犯,要从重处刑的。不存在不判死刑的情况。
为什么说薛蟠打死冯渊确凿无误,是铁案!
因为文中除了借门子之后三番两次申明薛蟠仗势打死人之外,还有客观描述文本。
薛蟠见英莲生得不俗,立意买他,又遇冯家来夺人,因恃强喝令手下豪奴将冯渊打死。他便将家中事务一一的嘱托了族中人并几个老家人,他便带了母妹竟自起身长行去了。人命官司一事,他竟视为儿戏,自为花上几个臭钱,没有不了的。
薛蟠直接命令手下人把冯渊打死,因为他觉得打死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花钱就能解决掉官司。
我没有打死你,那是我善良。我打死你了,是你活该。
这是薛蟠自己的价值观,也是薛家冠以始终的价值观。只要你门户比我低,身份比我低,我就可以打死你,最多赔点钱就可以了事。
他们对冤死的人没有一丝感情,没有一丝忏悔。
在古代人命案也不是只靠当官的一张嘴定案就可以定案的。
官府除需要调取原告被告两方人员的口供外,还会把在现场的人证、街坊邻舍的口供再录一遍。另外还有仵作验尸。本地有名望的士绅、乡约、里正都要过来签字做旁证。
以鲁大师拳打镇关西一案为例。镇关西被打死后,他的妻子和邻居到官府告状,是原告。府尹又点了行人做人证。让仵作当着地坊官人坊厢里正再三验尸后,才能写文书,差人缉捕逃犯鲁达。
一面教拘集郑屠家邻佑人等,点了仵作行人,着仰本地坊官人并坊厢里正,再三检验已了。郑屠家自备棺木盛殓,寄在寺院。一面叠成文案,一壁差人杖限缉捕凶身。原告人保领回家。邻佑杖断有失救应;房主人并下处邻舍,止得个不应。
杨志卖刀一节依然如此,因为杨志是自首,牛二已死没有原告被告。所以有邻居街坊供词,依然有仵作去案发现场验尸,邻居乡约要写供状保证证词的真实性。
差两员相官带了仵作行人,监押杨志并众邻舍一干人犯,都来天汉州桥边登场检验了,迭成文案。众邻舍都出了供状,保放随衙听候,当厅发落。
宝钗点《鲁智深醉闹五台山》这出戏的时候不觉得讽刺吗?
鲁智深是为民除害,打死镇关西,结果被发了海捕文书,各路追捉。鲁智深如失群的孤雁,仓皇逃命,何等孤凄。
薛蟠打死冯渊、强抢香菱,本是金陵一害,就因为依仗舅舅姨夫的权势,直接不把人命当回事,打死人也不放心上,继续吃喝玩乐游山玩水,玩娈童、家暴香菱、他受到过一点点惩罚吗?
就这样一个徇私枉法的案件,还有人黑着心肝丧着良心为薛蟠辩护,说什么这里可以做的文章很多?
要做什么文章?替杀人犯薛蟠开罪的文章吗?徇私枉法的勾当?
还说薛家为什么不请讼棍替薛蟠辩护无罪。
凭什么要替杀人犯辩护?好大理寺复审的时候发现猫腻后,好把薛家一锅烩是吗?
唐律:同居相隐不为罪,亲族相隐减刑。
意思是,薛蟠打死冯渊,薛姨妈薛宝钗可以不去官府告发,因为同居相隐不为罪。
但薛家的其他族人如果为薛蟠隐瞒,只能是减刑,他们要坐牢要被流放的。
想想薛蝌宝琴吧,他们什么都没干,因为薛蟠闹事杀人,后续有可能被判流放。就这知乎儿还要责怪他们?
薛蟠杀人免费讼棍们不说他犯法,不说他该死,薛家宗族挨了板子还要被责怪不替杀人犯辩护?这是什么道理?
《水浒传》里黑暗的官府遇到人命案,三方取证,该流放流放,该发海捕文书发海捕文书。
《红楼梦》里黑暗的官府遇到薛蟠杀人案,宁愿拖着不理也不敢判薛蟠无罪。最混账的那个贾雨村也只敢用封建迷信假称薛蟠已死,所以没法拿薛蟠回来伏法,只好赔款。
知乎上的免费讼棍判断薛蟠杀人案,薛蟠没有杀人、不亲自动手就不算杀人、薛家宗族胆敢不花大钱平事,不请讼棍帮薛蟠脱罪就是为了吃薛家绝户。贾雨村居然没有找人帮薛蟠顶罪是给薛家添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