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学毕业生千军万马过考公独木桥的宏观环境下,近日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在公务员招录考试中爆出了让众人目瞪口呆的的新闻,分别各有一名18岁和19岁的考生通过考试进入了公示名单。
当公众对此二人的年龄提出质疑的时候,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工作人员回应称,二位考生的个人条件符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然而这个回应不但没有打消公众的质疑反而进一步引爆了更为广泛的吐槽。吐槽的原因很简单,河南省小学入学年龄是6周岁。那么经过9年制义务教育、3年高中和4年本科教育,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年龄的应该为18周岁。这两名考生的18周岁和19周岁的年龄与现实情况严重不服,如果没有非法更改年龄的话只能有一个解释,这就是因两位考生天赋异禀和学习成绩优异而分别跳级4次和3次。不过一个能数次跳级的考生高考目标应该是清北人复交等985头部名校而不是民办三本和211守门员的郑州大学,否则社会就辜负了这个两位百年一遇的神童。
很快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就此事以情况通报的方式给出了正式答复,果不其然,因18岁韩姓考生出生年龄的问题,取消了其录用资格,对于19岁考生王姓考生的问题将做进一步的调查。
解读一下这个通报,我认为可以归结为两点。第一点,考生所有的材料都是考生就读的院校提供;第二点,河南省监狱管理局不是因为公众质疑而进行审核,是主动审核后发现的问题。
怎么看待河南省监狱管理局所做出的情况通报中的这两个核心意思呢?从最善良的角度出发,我们姑且相信其第二点是真实的。但是对于第一点,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回避了一个关键问题,亦即在考生资格审查时,对于这种年龄存在明显与常理不符的现象,河南省监狱管理局为何允许其参加考试?这不是一个很难的问题,仅从形式审核中就可以发现,因为考生年龄减去16年教育(小学6年、初中3年、高中3年、大学4年)后,不用掰手指就可以得出这两位考生小学入学的年龄分别为2岁和3岁,很多这个年龄的孩子还没断奶,难不成这两位考生带着奶瓶上小学?由此问题又产生出另一个问题,这两位考生的身份证上年龄是如何添加的?其户籍信息有没有人为的更改和伪造现象?
遗憾的是,河南省监狱管理局的通报回避了这两个敏感的问题,本人作为法律人认为,河南省监狱管理局正确的操作方式是内查外送。
首先是内查,也就是说由该局的纪检监察部门查清楚在考生资格审查时有没有徇私主动放水和不负责任的渎职行为,如果有的话应该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其次是外送,由于非法更改身份信息和户籍信息涉嫌刑事犯罪,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应将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移送河南省公安部门进行调查。
内查让内部责任人员承担责任,外送让违法犯罪分子受到惩罚,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国家机关的公信力!
既然有问题,不追责吗?
很简单,问一下他俩的同学就知道了
爷爷 你明年都要退居二线了,该安排的赶紧哦!
深挖深挖谁是幕后!
一定要深挖操纵者,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