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真的能治愈金融黑灰产?

董希水 2024-05-12 20:56:43

蒋旭峰(资深金融从业者

为帮助从业机构抵御异常维权的侵害,保障从业机构的正常运营,保护金融消费者和从业机构的合法权益,维护行业的正常秩序,推动净化金融市场环境,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组织制定了《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应对异常维权指南》、《金融领域维权信息网络发布指引》,已于2024年4月17日经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金融管理部门后发布。

“逾期负债不用愁,找对方法就能让负债者安心‘上岸’”“协商个性化停息分期还款,最高可分5年60个月”“2000元一条修复征信逾期记录,45天内处理完毕”……在各类社交平台、短视频平台、电商平台等互联网渠道上,你有没有看到过这样的“小广告”?

从过往实际案例来看,从事逾期协商、债务违约规划以及征信修复等相关黑灰产从业中介,大多会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大量营销广告,面向贷款逾期用户广撒网。在获得用户提供的借款相关的隐私信息后,再以用户的名义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不合理诉求,期间所用话术往往还会包含各类谎言。

看似一心为逾期的借款人考虑,但实际上却是另一个深渊。在这类模式中,用户通常需要先向中介方支付部分服务费,或是按照债务协商金额的比例收取佣金,无形中便推高了借款用户的负债成本。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黑灰产机构以代理维权进行恶意投诉,也为机构带来了不良影响。近年来,含有“专业反催收”“征信洗白”等字样的网络不良金融相关信息经由网络平台快速蔓延、传播。通过调研和行业机构反馈,这类信息背后隐藏着相当数量的金融黑灰产活动。

异常维权现象主要就是指上述金融黑产。近年来,包括反催收等金融灰黑产行为呈现泛滥之态。针对此类行为,《异常维权指南》首先做出了明确界定。异常维权通常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动机不良,背离解决金融纠纷的初衷,目的是牟取不当利益;诉求与事实不符;诉求与金融服务协议约定不符,或缺少充足的法律和事实依据;信息不实,冒用身份,虚假陈述,虚构证据,伪造印章等;手段恶劣,通过个人或组织实施的上访、缠访、闹访等;侵犯权益,借维权之名违规或不当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骗取消费者资金等。

根据《异常维权指南》,异常维权按照恶劣程度不同分为一级异常维权和二级异常维权。

一级表现为:信息发布者冒充律师或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假冒使用公安部门、司法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相关标识;假冒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内容含有“专业反催收”“逾期铲单”“代理免除债务”“提前全额退保”“征信修复、洗白、铲单”等表述。

二级表现为:发布的内容含有“停息挂账”“延期定制”“负债上岸”“债务优化”“个性化分期”“代理退保”“追讨证券期货投资损失或咨询服务费用”等表述。并且引用不真实、不准确或未经核实的数据和资料,以“维权不成功不收费”“成功处理众多案件”等宣传语宣示或承诺胜诉率。

若维权人未提供真实身份或提供虚假身份等情形存在,根据《异常维权指南》判定为异常维权后,从业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基于互联网贷款的普及化,近年来市场对这类线上贷款的定性一直颇有争议。一方认为这是普惠金融,给广大得不到银行服务的客群提供了便利的业务申请渠道,将原先的地下钱庄阳光化、正规化。另一方一直争辩这个就是高利贷,诱导了民众借贷,过度消费,超前消费。于是演变出催收与反催收,恶意逃废债,有本事骗出来的贷款为啥要还,我就是在为社会除害等社会争议现象。

金融机构的痛点在于监管的转投诉、声誉风险的把控、社会事件的影响。有时候不得不委曲求全,息事宁人,成为所谓的弱势群体。

这些文件的出台,算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异常维权和催收业务提供了明确的操作规范,但是真正要扫除这些矛盾与争议,不是仅靠几个管理办法就能解决的,而是需要整的一套配套机制、消费者的宣传与教育、金融机构的约束与管理。希望金融科技能够真正服务社会、造福百姓,让天下没有难贷的贷款,让金融真正阳光普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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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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