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南方医科大学一名教师为抢救病人上课迟到被罚款且被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处分,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可贵,这是众所周知的道理,留学生举报教师上课迟到理由并不充分,但南方医科大学还是不打折扣地对教师进行罚款,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的做法引起网友热议。
6月16日,南方医科大学发出通报,通报称学校已关注到有关我校第一临床医学院教师被通报的网络信息。作为医科院校及其附属医院,生命至上、救死扶伤优先是我们始终坚持的价值理念。学校正在向相关单位了解核实情况,后续将跟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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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经过及处理结果
2024年5月10日,南方科技大学俞莉(同时也是一名医务工作者)老师分管的患儿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死亡风险高,遂在授课前到达科室查看患儿情况,期间患儿疑似出现脑出血,遂进行紧急处理,俞老师因情况紧张未能及时报告教研室,课迟到29分钟,被留学生举报。
南方科技大学认定为教学差错,扣发认定此事件为教学差错,扣发俞老师老师5月奖金2000元,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其本年度考评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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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不公,网友有异议
俞老师是为了抢救病人的生命,未来得及向学校报备导致上课迟到被处罚,学校这样的做法合理吗?对此,大河报做了一个专项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迟到原因是特殊情况,不该受处分占比64.5%。
可见,网友大多数是不支持南方科技大学的处罚决定的,且学校的处理通报前后自相矛盾,处罚通报写“俞老师当日迟到29分钟,但是为了抢救病人并非故意为之,处理问题完后及时回到教室,顺利完成了教学任务……”,但话题一转,希望教学管理人员能引以为戒,增强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按南方医科大学的处理通报,俞莉老师为了救治病人就是对工作的不负责任?就没有责任感了吗?换个角度分析,如果俞莉老师放弃救治患儿,去给留学生上课,患儿万一出现生命危险,又是谁的责任?俞莉老师会不会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罚?
南方医科大南方医院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她从同事处得知了此事,俞莉老师因抢救一名脑出血患儿导致上课迟到,“她人挺好的,是在抢救,又不是别的情况”。
网友纷纷表示,强烈谴责南方医科大学机械教条的做法,生命第一,救死扶伤第一,医者必须有的起码起码大爱意识,其余的程序流程规定必须退后一步……
网友@下雨就打伞说,南方医科大学,原来的第一军医大学都这样了?估计全网都不同意学校的处罚决定,救死扶伤医德至上,难道不是医学院的宗旨吗?老师做到了却被处罚,学校应不应该从实际情况出发而不是死搬条例。
南方医科大学的机械式的做法令人难以理解,作为一所医学高等院校,应该知道治病救人、救死扶伤是第一位的,俞莉老师也是这么做的,她在治病救人,为何还要被罚款2000元?
根据相关规定,造成授课时间延误在15分钟至30分钟的,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只是要看场合,南方医科大学既然承认自己的使命是救死扶伤,俞莉老师受处罚是否很冤枉?请学校做出解释。
有意思的是,一位南方医科大学学生告诉记者,14日学校通过OA系统发布通报后,在学生中引发巨大反响。一些学生都转发相关内容表达不解,不过第二天就找不到对俞莉老师的通报了。学校电话也无法接通,让记者一头莫展。
编者寄语:
南方医科大学表示,会调查处理,小编很郁闷,通报写得很清晰,俞莉老师是为了抢救病人才迟到的,调查什么?难道是留学生举报的结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