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逝后,葬礼前后历经七七四十九天,贾珍恨不能“以身替死”,倾其所有,自然将葬礼操办得豪奢无比。毕竟身为贾府重孙子媳妇的她,既未生儿育女,又年纪轻轻,按理说不应有这般规模。
曹雪芹如此着笔,实则是在暗示贾珍掩盖秦可卿的真正死因以及“淫丧天香楼”的真相。有了这奢华的葬礼,便使人觉得贾珍对秦可卿极为重视,再加上他如丧考妣的模样,结合焦大醉骂“爬灰”,似乎公公与媳妇定然存有暧昧与苟且之事。
然而贾珍的表现过犹不及,“爬灰”与“通奸”大不相同。通奸意味着秦可卿与贾珍长期私通,行乱伦之丑事。但爬灰实际上只需贾珍对秦可卿怀有不轨之念,即难逃“爬灰”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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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早在秦可卿死前,已经借贾宝玉神游太虚境,与“可卿”梦中云雨为“爬灰”做了伏笔。男方对女方生“淫”,女方是毫不知情的受害者。所以,警幻仙子才形容贾宝玉是“意淫”,而皮肤滥淫者是贾珍。
贾宝玉只想亲近即可,贾珍却想要占有和得到。最终贾宝玉对秦可卿无害,贾珍却致死了秦可卿,正是“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造衅二字也揭开了“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真相,是贾珍制造机会发起冲突,就是强暴侵犯了秦可卿。
正因秦可卿被贾珍侵犯后死去的真相太丑,有损她的人物,脂砚斋才提出“赦之”之说,曹雪芹也最终删除了这段文字。就是贾珍着重掩盖的真相。否则无法解释他为什么不惜往自身和死去的秦可卿身上泼脏水,尤其是“造衅”二字无法说明。
言归正传,秦可卿死后,贾珍要给众人交代,必须给出秦可卿的死因。如果秦可卿死于和贾珍苟且,一个乱伦肮脏的女人之死,无人可追究,秦业也得闭嘴。贾珍就脱了强奸儿媳妇致死的罪名,毕竟“爬灰通奸”不是罪,只是道德问题。
而操办大规模葬礼就是他转移视线和舆论的关键手笔。也会加深外人对贾珍与秦可卿关系的猜测。
不过,贾珍尽管不惜花费,但贾蓉的身份在那摆着,只是一个国字脸的监生,根本无法提升秦可卿的葬礼规格。
古代葬礼的隆重体现在规格而不是规模。身份越高的人,葬礼规格越高。而没有身份的人,葬礼规格就只能是普通规格。所以,当大明宫内相戴权到来时,就猜到了贾珍担心葬礼不好看的意思,直接卖给了贾珍一个五品龙禁尉的实职给了贾蓉。
如此一来,秦可卿就成了五品官的妻子,拥有了宜人的诰命。而按照唐宋以后尤其明清的葬礼习俗,人死为大,尚可以抬升一品。是以秦可卿出殡的铭旌(灵幡)就写的是“诰封一等宁国公冢孙妇防护内廷紫禁道御前侍卫龙禁尉享强寿贾门秦氏宜人之灵柩”。当然,也有版本作“宜人”,我个人觉得四品“恭人”应更合适。
正因为给贾蓉现捐了官,秦可卿的葬礼才上升了档次,让那些钱花的值,体现出了真正的规格。但要说这个规格也不算特别的高。比较贾府的身份地位不过是最垫底。
第六十三回贾敬日后,皇帝亲赐:“贾敬虽无功于国,念彼祖父之忠,追赐五品之职,令其子孙扶柩由北下门入都,恩赐私第殡殓,任子孙尽丧,礼毕扶柩回籍。外着光禄寺按上例赐祭,朝中由王公以下,准其祭吊。钦此。”
有了皇帝这道旨意,贾敬的葬礼规格无论从身份、地位和朝廷给予的尊荣,都要远超秦可卿的葬礼规格档次。所以,当贾敬只是灵柩从铁槛寺迎回京城宁国府时,作者就详细描写了旁观群众的感受:
“是日丧仪焜耀,宾客如云,自铁槛寺至宁府,夹路看的何止数万人。内中有嗟叹的,也有羡慕的,又有一等“半瓶醋”的读书人,说是丧礼与其奢易,莫若俭戚的,一路纷纷议论不一。”
请灵进城尚且如此轰动,就别提日后出殡的档次和规格。而贾敬尚且如此,荣国府那边贾母是荣国公诰命夫人,贾赦、贾政夫妇都属于荣国公世袭一等爵及诰命夫人,该是何等的档次,哪里是秦可卿的葬礼可比。
秦可卿葬礼奢侈,规模不小,只能代表贾府有钱,实际规格并不高。之所以引得四王八公齐聚,也是因葬礼成了这些老臣向新登基就要抢老臣权力和利益的新皇帝展示肌肉和决心的一次集会。
正是北静王在葬礼上拉拢贾府结党的行为,才让皇帝不得不投鼠忌器突然晋升贾元春为贤德妃。拉拢贾家,分化四王八公老臣结党。只可惜贾家日后一意孤心,最终导致与皇帝彻底决裂,落得抄家下场。
所以,贾家之败和秦可卿的身份无关,却因为她的死,贾珍倒行逆施,将贾府骄狂自大不轨之心表露出来,给了野心家北静王拉拢的机会,也让皇帝察觉贾家企图,为日后抄家埋下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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