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法院女法官王佳佳遇害身亡一事引发社会关注和网友热议。
据媒体报道,近日,网传河南漯河郾城区法院一法官遇害,
就此,有记者联系到了郾城区法院,有工作人员回应称,属实,目前公安已经在处理。有记者根据雁城区法院官方网站公布的该法官的电话,电话拨通后,接电话的人自称是该法官的书记员,他说现在她接不了电话,以后也接不了电话了。
该事件在网上传播后,有知情者透露,遇害的法官叫王佳佳,是一名才37岁的女法官。王法官在审理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案件时,原告因不满法院判决遂产生报复心思,于女法官下班之后跟踪到地下车库,用凶器将女法官杀害。
8月12日,漯河市郾城区法院通报称,2024年8月7日傍晚,我院立案庭副庭长,一级法官王佳佳佳,被犯罪嫌疑人党某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
根据公安机关侦查,2024年8月7日18时26分,警方接到报警称,有人在某小区一地下车库负二层电梯口遇刺,公安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发现我院法官王佳佳已无生命体征。
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侦查,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然后赶到其住处抓捕,发现犯罪嫌疑人已经畏罪服毒,处于昏迷不醒状态,遂送医抢救后已无生命危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关于王法官遇害原因,通报称,这件事缘于王法官审理的一起交通事故案。
2024年4月,党某某骑电动车被李某某驾驶的一小型客车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某负全责,党某某无责,因双方和解末成,党某某于7月4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李某某及李某某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住院等费用18000余元,承办该案件的王法官经过审理,发现党某某提供的住院29天,实际只在医院住了15天,因后14天只是医生开了些止痛药等药物,并未实际在医院住院,因此,对后14天住院产里的费用不予支持,故判决李某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党某某9000元。
对此,党某某对主审法官王佳佳产生怨恨,遂产生报复行凶。
对此,党某某对主审法官王佳佳产生怨恨,遂产生行凶报复心思,并于8月7日18点左右,持凶器进入王佳佳法官居住的小区地下车库伺机作案,当王佳佳步入地下车库时,党某某立即走近王佳佳,从背后袭击王佳佳,用凶器割破王佳佳咽喉,至王佳佳失血过多不幸身亡。
可以说,犯罪嫌疑人党某某,心狠手辣,手段残忍。
据悉,犯罪嫌疑人党某某,50岁,郾城区本地人,未婚,性格古怪。
而法官王佳佳,37岁,在法院系统已经工作了10余年,2022年起,在立案庭专注从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审理审判工作,2023年至2024已办结600多件,曾多次被评为法院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按说,王佳佳从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审理工作多年,对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有一定的经验,没想到这次仅仅因为一起18000余元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就把自己的性命搭了进去,实在值得引起人们的深思。
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法官不但要公正司法,还要人性化,有温度,法律规定是死的,但人是活的,这件事也为广大法官敲响了警钟,生活在底层的百姓,生活实属不易,因为一点点小事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引发意想不到的灾难。
还有网友认为,车主全责,直接判全额赔偿就行了,何况是保险公司赔付,为什么就不能有点同情心呢?
但也有网友表示,保险公司也是要讲证据的,你让保险公司拿钱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还有网友表示,不管叫什么原因,都不能以暴力解决问题。
还有网友认为,自己想讹他人,没得到目的就报复杀害法官,这样的人就是法盲,必须得严惩凶人。
还有网友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交警队的事,法官只是执行交警部门认定结果,与法官有什么关系?
写在后面法官判案是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原被告总有一方会输,输的一方自然会对判决结果不满意,于审案结官产生怨恨,但是,如果能够做好判决后的当事人的心理疏导,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