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大了!喂养流浪猫,导致他人受伤被判赔24万,不能让善良人寒心

有李就说事 2024-04-03 05:35:01

近日,央广网刊发的一篇新闻,让我所住小区的大陈姐稍微安心了一点。之前,“上海男子打羽毛球,被流浪猫绊倒致伤残,投喂者被判赔24万元。”这条消息,有人转发到业主群并且艾特了陈大姐。

用陈大姐的话说就是,自己一夜都没有睡好,原来投喂流浪猫还要担负这么大的责任。不去喂那些流浪猫又看着可怜,喂养了说闲话的人又多,只能是晚上过了十二点,小区没有人了,才敢偷偷摸摸的去投喂猫粮。

网友热议,不能让有爱心的人再受到伤害了。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这一判案直接让所有的老年人受到波及,谁老了还没有个困难,需要别人帮忙的时候。

但是自从知道,即使不是自己撞的,也不能随便扶倒地的老人后,面对需要帮助的老人,现在你伸出自己双手的时候,会没有心理负担跟压力吗?

在小区投喂流浪猫,本来就有人持有不同意见。

如果上海这个案件,最终判投喂流浪猫的人承担主要责任的话,就会成为悬挂在喂养流浪猫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以后小区的无论是流浪猫还是流浪狗,都不会再有人敢泛滥自己的爱心了。

就跟我小区的这位陈大姐一样,本来觉得自己是在做好事做善事,到最后怎么会变成这样呢?

已经有不少住户当着她的面警告她了,让她吸取别人的教训,以后如果小区的流浪猫抓伤小孩的话,一定找她算账。

上海男子羽毛球馆被流浪猫绊倒受伤是怎么回事。

时间回到2023年4月20日,上海男子吴某某与同事在羽毛球馆打球时,踩到流浪猫肚子上致摔倒,构成十级伤残。

吴某某随后将羽毛球馆所属公司和流浪猫投喂者肖某某诉至法院。

2024年2月2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肖 某某赔偿原告吴某某医疗费46550.2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30元、营养费4200元、护理费6300元、残疾赔偿金168068精袖抚尉余500元:交通费800元,鉴定费2850元、律师费6000元,共计240198.20元。

被告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对上述第一项被告肖某某不能赔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通告里面没有讲这个投喂流浪猫的肖某某是在哪里投喂流浪猫的,是在体育馆外还是体育馆内。

如果是在体育馆外投喂的,然后流浪猫只是跑进了体育馆,导致事故发生的话,按照常理跟肖某某没有任何的关联。

体育馆没有做好防范措施,导致事故的发生,不应该是这样吧,而且没有人会在别人的体育馆或者别人家里去投喂流浪猫吧。

问大家一个拷问灵魂的问题。

是先有了流浪猫还是先有了投喂流浪猫的人?

有人投喂流浪猫出了事情就找投喂人负责,没有人投喂的流浪猫出了问题你找谁负责?

所以这个案件被提起再审是正确的,原来的审理思路太简单,把大部分责任都推给流浪猫的投喂人,明显就不对。

退一步讲,即使流浪猫的投喂人有责任,也是补充的次要责任,体育馆管理不善,打羽毛球的人不注意周边环境的变化,才是应该负起主要责任的一方。

我再提出一个问题。

如果流浪猫的投喂人对流浪猫去哪里负有管理责任的话,那这个猫就属于她私人饲养的了。

参观动物园的时候,谁没有投喂过猴子,看到路边的乞讨者谁没有丢过硬币,按照这个推理跟逻辑,最后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大家自己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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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李就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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