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我父亲去世多年,母亲前不久也因病去世了,母亲留下了一套房产,我姥姥姥爷早就不在了,我和兄弟两个人,平时都是我来照顾我母亲,尤其是母亲生病这几年,我哥好多年前因为和我爸有矛盾,早就不和家里来往了,对父母也一直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想咨询张律师那我哥对这套房子还有没有继承的权利?
有,民法典明确规定,父母、配偶、子女就是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同时也对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做出了规定,存在以下五种情况之一会被剥夺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只是不履行赡养义务,不属于以上五种情形,不能因此丧失继承权。所以你哥哥还是拥有与你同样的继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