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想申请宅基地建房子,不是向村集体直接递交申请即可,本身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受到全体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监督。
在农村,想申请宅基地建房子,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全篇文章,不聊复杂的“ZC”,只聊白话,通俗易懂。
在农村,想申请宅基地建房子,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个条件:符合“一户一宅”的要求。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需要符合“一户一宅”的要求,简单说“你们家只有一个户口本”,就只能拥有一块宅基地的使用权,当然历史遗留问题除外(在一户一宅政策出现之前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面积比较大,仍然遵照历史依法确权)。
一户家庭,子女众多,父母可与子女进行“分户”,子女以“户”为单位向村集体申请新的宅基地使用权;外来落户人员,符合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的身份,有户无宅,可提出申请。
第二个条件:本村存在空闲宅基地地块。
申请宅基地建房,需要考虑本村集体是否存在空闲宅基地地块,若该村集体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口的不断增加,已经没有空闲宅基地地块,也就是已经没有预留的建设用地,申请宅基地就成了“空谈”,只能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他人闲置宅基地,实现建房生活居住需求。
第三个条件: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规划要求。
这点也很重要,乡村振兴,部分农村地区为了提高土地的利用率,规避自然灾害风险,盘活闲置的土地资源,进行了合村并镇、集体(整村)搬迁等,这种前提下,申请宅基地建房,需要符合当地土地的利用规划和村庄规划要求。
比如:当地明确已经不再批准宅基地用来建房,鼓励并进行整村搬迁,这时候申请宅基地自然是不会被批准的;另外选择接受整村搬迁已经顺利迁出后,原来的闲置宅基地也不能再用来提交建房申请,重新申请新的宅基地的可能性也为0。(短期内为0,未来子女分户可再提交新的申请)。
第四个条件: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的身份。
户口未迁出,仍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可以在满足一户一宅、有空闲宅基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提出宅基地申请;户口迁出,不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不能提出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只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依法享有。
另一种情况,子女户口迁出农村,父母留下宅基地自建房,子女可在父母百年之后继承宅基地自建房的所有权,地随房走,仍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未来房屋塌陷灭失,房地一体,没有房屋了,房屋所有权消失,宅基地使用权收回村集体经济组织,原因很简单,子女户口迁出不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不能依法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如此,在农村申请宅基地建房子,基本需要满足以上条件,文章最后,希望大家能在评论区晒出你家“漂亮的宅基地自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