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是“军”还是“警”?归谁领导?武警部队是什么样的存在

西川文武 2023-11-03 23:17:05

网上关于武警是“军”还是“警”的讨论,是很多的。这几乎是一个说烂了的话题,有些文章或者视频谈得还是那么回事,但更多都是泛泛而谈,甚至连武警部队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更遑论武警是什么性质的队伍了?

那么武警部队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武警是“军”还是“警”?到底归谁领导?这个问题要以2018年武警改革为时间点,展开讨论。

在2018年改革之前,武警部队是列入国务院序列的内卫武装,接受国务院和军委的双重领导,武警部队的主体部分内卫部队,不仅接受武警总部的领导,同时还有要接受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公安部长兼任武警部队第一政委,地方公安机关一把手,同时兼任本辖区武警总队(武警支队、武警中队)第一政委。

除此之外,武警部队有3个警种,即武警消防、边防和警卫,是列入武警序列,但归公安部门领导的队伍,这3个警种合称公安现役部队,虽然他们穿武警制服,使用武警警衔,但是不管武警部队管辖,是公安队伍的一部分。因此武警和公安的关系确实非常密切,在过去,武警是“半军半警”性质的队伍。

2018年武警改革以后,包括公安现役部队在内的6个警种,全部退出武警序列,只有内卫和交通两个警种,仍然留在武警部队里。原先归国家海洋局领导的海警,划归武警部队,成立了一个武警海警总队。这次改革以后,武警部队整体上分为内卫(32个省级武警总队),机动(两个武警机动总队,由原14个武警机动师和武警交通部队合编而来),和海警(唯一的一个海警总队)。

除了部队编制上的变化,武警部队的领导体制也发生了变化,从过去的双重领导,改为接受军委的集中统一领导,变得和解放军完全一样了,而且武警也不再列入国务院序列。公安机关的一把手,也不再兼任武警总部(总队、支队)的第一政委。

这些改革措施,彻底改变了武警“半军半警”的属性,其军队地位进一步加强,军事属性更加明确。武警部队是我国的内卫武装,是军委管辖和领导的武装力量,平时配合公安执法,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战时配合解放军防卫作战,保家卫国。

其实不管2018年改革之前,还是改革以后,在武警部队服役的人全部都是现役军人,而不是警察(即便是公安现役部队也是如此)。在2018年改革之后,理顺了领导体制,改革了部队编制,使得武警的军人身份更加明确。

武警部队是正战区级单位,武警部队的军政主官是正战区级武警上将(和解放军序列的正战区级上将是完全对等的)。除了上将,武警部队也有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这些警官警衔。

武警部队的士兵和解放军一样,分为士官和义务兵两类,警衔也和解放军是完全一样的。例如武警部队的士官,警衔也分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警士长、三级警士长、二级警士长、一级警士长,这和解放军的士官军衔完全一致。武警部队的成员分为警官、士官和义务兵,对应解放军的军官、士官和义务兵。

因此武警当然是军人,而不是警察。如果武警是警察,那就要使用公安系统的警衔了(诸如警司、警督、警监之类的警衔)。有些人可能以为武警部队是解放军的一部分,这其实是完全错误的。武警虽然属于现役部队,但并不属于解放军序列,二者是并列关系,不存在隶属关系!

武警部队不使用解放军的军旗、军徽,而是有自己的部队旗和部队徽;武警部队的成员也不授予军衔,而是授予警衔,如武警大校、武警一级警士长警衔等。武警的这些警衔,和解放军的军衔是完全对等的。

并且,武警部队和解放军的职责也有所差异,前者侧重于维稳处突,后者侧重于防卫作战。不过,同为武装力量,武警部队和解放军的高级军官(都是将军)是可以互相交流任职的。

中央军委是我国的最高军事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能是领导全国武装力量;既然如此,武警部队也就毫无争议的是我国的武装力量的一部分,组成人员自然都是军人,否则武警部队就不会,由中央军委进行集中统一领导了。2018年改革以后,武警部队实行“军委-武警总部-各总队”的领导指挥体制,同样遵守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武警部队的官兵享受和解放军一样的军人待遇。

虽然武警部队并不是警察单位,而是和解放军一样的武装力量,组成人员都是现役军人,但武警部队与解放军是不能够画等号的,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同时武警也并不占用解放军的编制名额。

这样一来,既能够让武警部队更好的发挥其维稳的职能,又能够让解放军安心专注在抵御外敌和提高实战能力的训练上。在2018年改革之前,武警部队是属于国务院和军委共同领导的一支内卫武装,在2108之后仍然是内卫武装,但不再接受双重领导,而是只接受军委的统一领导,此举突出了武警的军事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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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川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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