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没有加班费,也没有补休,如果是你,你愿意加班吗?
即使没有加班费,也不会补休,公务员也会主动加班,这又是咋回事?
公务员加班不需要理由,这是职责所在。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应该摆在首位,加班只是履行职责的一种方式。
有人说,公务员加班不适合劳动法有关规定。作为社会劳动者,公务员的权益同样受劳动法保护。只不过,公务员作为社会特殊群体,加班确实没有加班费,也不会计较有没有加班费。之所以有这样的认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公务员的政治素养都比较高。多数公务员都是中共党员,长期受党的教育,思想觉悟比较高。事情没做完继续加班,只是工作的延续,不会计较有没有加班费。作为基层公务员,加班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所有的付出都会觉得值得。所以,公务员首先讲精神境界再谈物质。
第二,公务员的岗位职责所在。每一个公务员,上至单位主要领导,下至普通干部都有岗位职责。份内的事不管是八小时内还是八小时外,都要保质保量完成。八小时内,公务员要参加相关会议和活动,手头上的事没有时间在八小时内完成。但工作还要继续,下班后继续加班只是正常履行职责,没有不妥之处。
第三,体制内纪律规矩比较严厉。公务员有纪律规定,工作没有做好,如果造成严重的后果,组织上会启动问责程序。如果是个人原因造成工作上的严重后果,公务员个人将会被问责。正是因为问责机制的存在,公务员都会把纪律挺在前面。通过加班,把事情做好,把任务完成好,对公务员来说是件有成就感的事。因为除了问责之外,体制内对有突出贡献的公务员有奖励措施,比如评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这是组织对公务员最大的肯定,也是公务员个人荣誉。
我在基层工作,加班加点是工作常态,不会因为加班有怨言。记得年轻时,把主动加班作为追求进步的表现。我相信,体制内很多年轻人主动加班,图的并不是加班费,真的图的是心中那份责任感和领导对自我工作的肯定。
公务员长期加班也不是长久之计。现在,党中央在给基层减负,要让基层公务员减少内耗,回归正常的工作时间。但工作还要继续,基层单位作为落实中央政策的执行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动作,事情必然要往前赶,如果要加班,基层公务员都会主动服从组织安排,根本不会计较有没有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