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注意!
秦皇岛银行重要公告!
明天起(10月30日)
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秦皇岛银行关于2024年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操作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秦皇岛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积极响应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我行拟于2024年10月30日对符合条件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批量调整,现将有关操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批量调整的贷款范围
2024年10月30日(不含)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含首套、二套及以上个人住房贷款),如符合下列条件,可纳入本次批量调整。
(一)贷款利率采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LPR”)为定价基准进行加点(加点可为负值)的浮动利率方式,且约定利率水平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贷款,可纳入本次批量调整。
(二)贷款利率采用基准利率定价或采用固定利率方式,且执行利率水平高于最近一个月公布的LPR-30BP的贷款,须于2024年10月28日(含)前,向我行申请转换为采用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以下简称“固转浮”)后,可纳入本次批量调整。(三)逾期贷款须于2024年10月28日(含)前,在清偿全部逾期本息后再按上述“(一)”款关于浮动利率贷款的规则,进行本次批量调整。
以下贷款不纳入本次批量调整:
个人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贷款、利率水平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不高于-30BP的贷款、2024年10月30日(含)仍采用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固定利率贷款、2024年10月30日(含)仍为逾期状态的贷款。
二、批量调整利率的方式
(一)可纳入本次批量调整的浮动利率贷款,无需借款人申请,我行将于2024年10月30日统一进行批量调整,将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新的利率即日生效。
(二)可纳入本次批量调整的采用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固定利率贷款,客户须于2024年10月28日(含)前,主动向我行申请办理“固转浮”业务,转换为浮动利率贷款后, 我行将按上述“(一)”款关于浮动利率贷款的规则,进行本次批量调整。
三、“固转浮”申请方式
(一)自2024年10月17日(含)起,采用LPR定价的贷款,客户可以登录秦皇岛银行手机银行,在“贷后服务”中点击“贷款利率变更申请”功能,按系统提示自助办理“固转浮”业务,或联系贷款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二)自2024年10月17日(含)起,采用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客户可以联系贷款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换为采用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办理“固转浮”业务时,客户需与我行签订贷款协议,贷款利率转换为在LPR基础上加点(加点可为负值)的浮动利率方式,LPR取最近一个月LPR值。客户成功办理“固转浮”后,在剩余贷款期限内,不能转回按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
四、温馨提示
(一)贷款可纳入本次批量调整,但不同意调整的客户,可于2024年10月28日(含)前,联系贷款经办机构,提出不同意调整的书面申请。
(二)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我行没有委托官方渠道以外的任何机构、人员代为办理,请广大客户谨防各种形式的诈骗活动,保障财产和信息安全。
(三)2024年10月31日(含)起,客户可通过秦皇岛银行手机银行、“秦皇岛银行”微信公众号查询本次批量调整结果。我行将于10月31日起,向完成本次利率调整的客户,发送手机短信,告知利率调整结果。(四)2024年10月31日(含)后,继续申请办理“固转浮”业务的和清偿逾期贷款本息的,符合调整条件的,按照规则随到随调,新的利率自调整日生效,不溯及既往。 本次批量调整采取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方式实现。我行将以客户为中心,确保客户享受公平一致的服务,积极做好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客户服务工作。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联系您的贷款经办机构或拨打96336咨询。衷心感谢长期以来对秦皇岛银行的大力支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