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联合调查组发布了关于代县精诚矿业矿工死亡瞒报事件的通报。
通报显示,从2003年至2022年,“9·1”滑塌事故发生前,精诚矿业先后瞒报生产安全事故40起、死亡矿工43人。
其中,2018年一年就发生了15起事故、死亡17人。精诚矿业通过封锁消息、隐匿不报,并把遇难矿工家属分别安排在外地单独谈判,通过威逼利诱、私下达成高额赔偿、签订“封口协议”等方式,蓄意逃避责任、逃避处罚、逃避惩处。
精诚矿业不仅存在层层转包、挂靠资质和管理混乱等问题,还涉及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活动。
调查组查明,精诚矿业承包人金富军先后承包代县多个铁矿开采业务,通过分包矿洞、投资入股、找活干、包食宿、给钱花等手段,先后将老乡和部分当地人笼络在身边,主要通过承包矿山交易、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手段攫取钱财,形成了以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金富军还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2014年9月13日发生的双羊铁矿二采区山体滑塌事故中,隐瞒了4名死亡矿工的真相,并私下与其家属达成赔偿协议。金富军已被忻州市忻府区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2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而在这些惨无人道的事实背后,当地的监管部门却显得无能或者无视。调查组查明,属地监管部门没有对精诚矿业进行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未及时发现和彻底查处矿企瞒报行为。
精诚矿业瞒报事故发生最多的2018年,根据代县监管部门年度执法计划,应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但全年只有2次检查记录和1次复查记录,除第1次检查发现5条问题外,后续检查、复查均未发现问题。
2022年,监管部门登记相关检查复查记录15次,发现问题30条。但30条问题整改蜻蜓点水,既没有现场查核,更没有效果反馈,纵容了精诚矿业的非法违规行为屡次发生。
在调查中,对瞒报事件的责任追究已同步开展,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包括精诚矿业主要负责人潘某某、王某某在内,涉嫌不报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28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纪检监察机关正在深挖彻查瞒报背后存在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失职渎职等腐败问题及“保护伞”。截至目前,已对16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公职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这起事件震惊了全国,也引发了公众对安全生产和监管的深切关注。每一次矿难事故,都是对安全生产的严重破坏;每一次谎报瞒报,都是对公众信心的沉重一击。
相比起矿井下的塌方,监督管理机制的“塌方”无疑更具破坏力和杀伤力,这不仅意味着惨烈的真相可能永远被埋在废墟中,同时也意味着安全生产的大厦可能建筑在泥沼中。痛定思痛,有必要尽快查明涉案公职人员的违法事实,以强有力的问责回应舆论、祭奠亡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