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知道包拯每个月收入达到千万以上的时候,第一感觉是什么?
在包拯25年的宦海生涯中,第一个官职是天长县知县,每月的俸禄为铜钱30贯,各项补贴60贯左右,共计90贯铜钱。一年下来共计收入1080贯钱。
《宋史·食货志》中提到“熙、丰以前,米石不过六七百(文),《宋史 职官志》中也说每斗米折价30文上下。也就是说宋代的米价大约在300~700文左右。
我们取中间值500文钱,一贯钱可以购买2石米,宋代一石=75.96千克=151.92斤 ,相当于1贯钱可以购买300斤米。今天的大米零售价在5元左右。
我们降低一下标准按照批发价,三元一斤计算。
粗略计算下来,包拯那时候,1贯钱相当于900元人民币,也就是说包拯做天长县知县期间,年薪为97万元人民币。
记住这个等式,一贯钱≈一千文约等于2石米≈300斤≈900元。
后边要用。
之所以不用银子,因为白银和铜钱的比例经常浮动,对标米价比较稳定。
年薪最高的时候,应该是包拯人生最后那几年。
此时包拯不仅是枢密副使,而且还兼任朝散大夫、上轻车都尉、给事中,同时还有个爵位——东海郡开国侯,整个官职和地位,仅次于当时的枢密使(地位相当于丞相),此时是他一生中工资水平最高的时候。
不过这个阶段的包拯的头衔实在太多,没法详细计算, 我们就只看包拯在担任开封府尹的时候工资收入水平。
我们先看下包拯在担任开封府尹同时身兼龙图阁大学士时候的待遇。
先看老包的工资构成:
一,按《宋史·职官志》记载,担任开封府尹,每个月的工资是30石粮食,60捆干柴,1500贯钱。年收入是360石粮食、720捆干柴、18000贯钱。
二,另有朝廷还给包拯划分了2000亩地让他收租金,不需要给朝廷交税。
正常来说,好田地每亩一季大约3到4石,普通田地大概每亩产两在2到3石,但是这里有个问题,作为开封府尹,朝廷赏赐的田地,我们应该是按照好田还是普通田计算呢?
这里还要考虑到土地的位置,北方一般是一年两收,南方水热充沛的可能达到一年三属,包拯的地肯定不会是在东北那种一年一熟的地方。再加上北宋地租基本能达到收入的一半以上,所以我们折半保守估计,每亩地一年两收下来,包拯可以收租2石。
一年下来这2000亩地的收入是4000石。
北宋元丰通宝
三,按照宋仁宗年间的一份关于公务员薪水文献《嘉佑禄令》记载,作为龙图阁大学士,每年的国家津贴是1656贯钱、46匹绸缎、100两棉。
四,开封府每个月还有100贯钱的津贴,这么一来每年包拯还有1200贯钱的津贴。
合计包拯一年下来,光工资,单纯的货币收入是开封府尹18000贯钱+龙图阁大学士津贴1656贯钱+开封府补贴1200贯=20856贯。
土地田租收入4000石,折合铜钱2000贯,加上上边的数据一共是22856贯。
且不算棉、帛、干柴以及每月发放的粮食,这22856贯按照一贯钱折合900元,相当于今天的20570400元。
抛开这其中计算失误的地方,以及物价波动,包拯一年的收入也至少在千万以上了。
但是大家不要忽略了,这都是包拯一年的合法收入,所以作为一名生性耿直的开封府尹,包拯自然也有清廉正身的经济底气,人家自己一年都有两万多贯的收入,吃喝不愁,还有必要为了徇私枉法而收你那点贿赂嘛?
但是话说回来,北宋和辽国的澶渊之盟,规定北宋每年给辽国十万两白银,20万匹绢,按照北宋中期以后的物价,一两白银≈2.5贯钱,一匹普通的帛≈1贯,和平年代帛的价格比较低,战时可能浮动到两贯以上。
但是,这不是签订澶渊之盟了嘛,所以我们用和平年代的物价估计。
那么宋辽议和以后,北宋一年对辽国送的白银和帛,折合铜钱一共是45万贯。
大约也就相当于20个包拯的年收入了。
延伸一下,北宋最高峰的财政收入是多少呢?
宋熙宁10年(1077)北宋税赋总收入共7070万贯,其中农业税2162万贯,占30%,工商税4911万贯,占70%。
但是这个数字含有水分,因为诸如布、帛、绢、以及草都不是以铜钱为单位计量的,所以抛开实物,我们只计算货币收入。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载:“其后,月增岁广,至熙丰间,合苗役易税等钱,所入乃至六千余万。元祐之初,除其苛急,岁入尚四千八百余万”
熙丰,是两个年号熙宁、元丰的合称,从1068到1085年,也就是说,如果上述文献可靠,那么北宋巅峰时期的货币收入,是熙丰年间——也就是宋神宗变法期间的最高6000余万了,低谷在4800余万。
即便如此,在变法之前,朝廷的财政开支依旧捉襟见肘甚至于入不敷出,可见北宋三冗的负担有多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