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民营企业2800多万拆迁款去了哪?因有关领导干预致企业险破产

黄城阳 2024-07-19 12:41:40

中央要求优化营商环境,2024版最新的《重点举措》共10个部分,40条举措,期中提到坚持问题导向,第11条提到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竟争监管执法,大力纠正不当市场干预行为,第四条提到创新监管机制,以公正监管促进引导公平竟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但是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有人利用监管职权区别对待拆迁企业,本应一个小时就可以办的事,为何拖了几年也没办成,人为制造矛盾,致有关企业走到了破产边缘,对抗中央要求未落实改变营商环境政策并涉嫌违法违纪行为。

2018年,1月31日柏泉街道发布《权利申报公告》,对位于东西湖区渔技大队张柏路226号附1号地块建筑物及其设施进行拆除,并委托湖北益欣成土地地产估价经纪公司对该地块相关拆迁补偿对象资产(主要是针对地面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各种设备,设施等)进行评估,然后予以补偿。2019年拆迁补偿评估:武汉闽顺鑫旺地面建筑物总面积为147564、13平方米,评估金额为23070253元:以上评估面积,金额,补偿对象都进行了确认,闽顺鑫旺作为独立的补偿对象,在评估的报告上柏泉街道盖了公章,分管领导都签了字,闽顺鑫旺全体股东都分别签字,没有任何异议,从法律上柏泉街道对闽顺鑫旺的合法资产都己进行了确认,根据这次评估结果相邻的其它公司都以进行了补偿,唯独闽顺鑫旺没有得到补偿。在政府盖了公章确认了以上几个合法事实,为什么没有和其他公司一样进行补偿。

本案的矛盾点从此处引起的。

一、拆迁评估,搞了三次“步步高”,还被认可?

2019年12月,受柏泉街道办委托,湖北益欣成评估公司对华洪商贸、闽顺鑫旺这两块土地进行拆迁评估,结果为:华洪商贸应得拆迁补偿款1100多万元,闽顺鑫旺应得2300多万元。2020年4月,华洪商贸进行了第二次评估因虚报太多没有通过。他们对第一次评估价钱1100多万不满,离他们要的价钱差太多,后动了歪脑筋才又进行了第三次评估(在我们强烈反对的情况下,柏泉街道办依然把闽顺鑫旺资产强行并入华洪商贸)。

2021年7月第三次评估,总金额5500多万元,华洪商贸从1100多万元变成2600多万元,加上闽顺鑫旺2800多万元。(华洪商贸钢结构3700多平方,闽顺鑫旺钢结构14700多平方,光天化日之下这算不算抢劫。而且设备,设施都已清空了三年多的情况下,这样的结果是怎样评估出来的)。

闽顺鑫旺法人霍天喜透露,第二次评估是悄悄搞的,我们公司毫不知情。但评估报告被东西湖区政府重点办驳回了,因为它非法。

但我们开始紧张了,霍天喜说,因为第一次评估三方已签字盖章认可了,为什么不执行、还搞第二次?谁有这个能力?

霍天喜说,这第三次评估,柏泉街道办涉嫌违法。强行要我们将闽顺鑫旺的资产,以华洪商贸的名义进行补偿评估申报,这样,华洪商贸的补偿款就飙升到了5500多万元,这和抢有什么区别,这么多涉嫌违规,违法,违纪的事情。霍天喜以为,区政府肯定会再次驳回。没想到,这次居然通过了。

二、支付补偿款诈骗,警方为什么不立案?

2022年7月20日,柏泉街道办和华洪商贸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书》,协议中明确了第三方为闽顺鑫旺公司,明确了把2890多万的拆迁补偿款由柏泉街道直接支付至闽顺鑫旺公司的账户,为什么柏泉街道张艳华等干部非要,非法强行将闽顺鑫旺公司明确合法的拆迁补偿款强行支付给华洪商贸,造成了闽顺鑫旺的合法补偿款28938510元流失。为什么要多此一举,让一家公司代收另一家公司的拆迁补偿款,这是张艳华等干部精心计划组织实施的诈骗行为。

拆迁评估时,华洪商贸、闽顺鑫旺的补偿款已各是各算得清清楚楚了,街道办却故意找各种不成立的理由欺骗闽顺鑫旺公司,政府的干部本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张艳华等干部却和江湖上的骗子无异。但柏泉街道依然故我,2022年10月18日,街道办拆迁办要求闽顺鑫旺,必须同意街道办将闽顺鑫旺的补偿款支付给华洪商贸,再由华洪商贸支付给闽顺鑫旺,并称——

你不同意,街道办一分钱也不会给你;

你同意了,华洪商贸不付给你,街道办负责直接支付给你。

华洪商贸也承诺一一一收到款后,如果我未在当天将2700万支付给闽顺鑫旺,街道办可将华洪商贸的700万的违约金(2700万的补偿款和700万的违约金能掋平吗?以上种种是不是在设局欺骗我们)直接支付给闽顺鑫旺公司。(700万元至今还留在柏泉街道办)。

2022年10月26日,柏泉街道办强行将闽顺鑫旺公司拆迁款,打给华洪商贸。

华洪商贸再次承诺,会给闽顺鑫旺一张支票,将闽顺鑫旺的2700万元足额转到闽顺鑫旺的账上。

但闽顺鑫旺赶到双方约定的银行查询,工作人员称,你这不是我们营业点的支票。

几经询问发现,华洪商贸作假了,他们给的是同一家银行的另一个营业点的支票,无法查询,不能使用,闽顺鑫旺公司赶紧向柏泉街道办反映,华洪商贸给的是一张假支票!

请求街道办,请按《拆迁补偿协议书》规定的,先只付600万元,等600万元查询收到了,再付2100万元。

但柏泉街道办坚决不办,仍将拆迁款(2700万元)一次性打给了华洪商贸。

闽顺鑫旺立即查询,这次支票是对的,但密码不对,他们故意提供错误的支付密码。

反复与华洪商贸交涉,但华洪商贸拒不支付,2700万元已全部转走了。

向东西湖警方报案,警方称,这是经济纠纷,你们自行协商解决,不予立案。

他们在那片的土地上投资建设的厂房并经营了近十年,如今钢构、厂房等资产,2023年3月已被拆迁队强拆完毕,而2800多万元拆迁补偿款,却分文未得。

资金链断裂,公司解体,工人们离职,纷纷向股东索要工资,天天封堵公司大门,几个股东一层层向上反映,却至今未予解决。

三、媒体采访被当地部门封堵

闽顺鑫旺法人霍天喜说,我们求助新闻媒体,经过近四个月调查此事属实但稿子被和谐了不能发。闽顺鑫旺的股东们称,我们多次找柏泉街道办主要领导,请求他重视并解决此事,他们也找各种不成立的理由置之不理。

霍天喜透露,经记者采访后,东西湖区相关部门曾赶到报社请求不要报道,承诺一定将问题协调解决好。

街道办用了缓兵之计,但从2023年6月至今,依然没有解决,后来东西湖区委的主要领导也亲自找媒体主编做工作,要求不发稿。

霍天喜说,我们依法依规不断地向东西湖区、武汉市、湖北省相关部门反映,提出以下几点——邦我们解决问题。

请求柏泉街道办依法依规把我们自已投资建设的厂房及设备,按评估公司你们盖的公章,确定的面积金额给予补偿到位。

“在我们名下明明写着2700万元,却不直接打给我们,非要绕弯让别人转给我们,是何道理?本来没麻烦,硬要找个麻烦!”

第一次评估,各方已认可,为什么不实施?第二次评估被区政府驳回,却不退回到第一次,硬要搞第三次,是何道理?

“我们举报拆迁办主任张艳华,因为他全程参与并组织了第二、第三次评估,强令将我们的资产并入华洪商贸进行申报,让华洪商贸的拆迁款从1100多万涨到5500多万,这不是一两个人就能办成的事,此事涉嫌团伙作案,请求党和政府严查!”

支付补偿款时,支票两次出现“异常情况”,第一次是假支票,第二次密码不对,虚报冒领1000多万元,诈骗行为明明已发生了,东西湖警方却以“经济纠纷”为由不予立案,是何道理?

霍天喜说,我们和华洪商贸公司从法律上,从实际上没有任何经济纠纷,明明是我们的拆迁款,政府可以一伸手就给我们,却找种种借口给另一个人转交给我们,结果钱被卷跑了。这是“政府干部在挖坑”,欺骗我们公司,拆迁办主任张艳华等干部是否与“华洪商贸”沆瀣一气,一查便知。

解决其实并不难,2700万元拆迁款是我们的,这是柏泉街道办评估核准了的,而且街道办在《拆迁补偿协议书》中有承诺——如果华洪商贸不付给我们,柏泉街办就直接支付给我们。却如今,街道办承诺不兑现、报案警方不立案,“把我们的钱给无赖,被无赖独吞,却要我们去跟无赖协商解决,这叫什么营商环境……”

综上所述,闽顺鑫旺的股东告诉编辑,此拆迁事件是一桩有人导演,有预谋有计划、分步骤的实施涉嫌骗取巨额拆迁款。首先,第一次评估都是确认的评估,11449522元,街道办盖章确认的。接着第二次申报评估变成了41475722元因太虚假被驳回,第三次评估出55018672元,是“华洪商贸”公司第一次评估价格的5.5倍,但是东西湖区柏泉街道办认可此结果盖章确认并予以申报通过,三次步步高的价格结果。

请问柏泉街道办张艳华主任,还有一些干部当时拆迁已结束三年多了东西已拆迁完,设备都没有的情况下是怎么评估的?街道办要求闽顺鑫旺公司和华洪商贸公司,进行第三次评估时强行捆绑一起评估,闽顺鑫旺公司不同意,他们强行捆绑评估变成了高价55018672元。人为干预破坏公平发放企业拆迁款,请问这种涉嫌违法的行为,为什么能一路绿灯顺利实施?哪些领导给他们开了绿灯,行了方便?

此案因闽顺鑫旺公司股东们的举报有人涉嫌诈骗拆迁款,公安局立案抓了华洪商贸公司的员工,但过些时日放了,我们继续举报又抓了人,过几天又放出来,现在就是这样抓了放,放了抓。罪名开始是诈骗拆迁款,现在变成提供虚假文书罪,有人涉嫌把大案化小案,小案不了了之嫌疑,是谁在推动此案来回变化?

张艳华等人为了从拆迁工作中谋取私利和好处,采取官商勾结,伙同有关人员欺骗,造假,涉嫌团伙作案,配合骗取拆迁款。用犯罪手段致企业破产,民营企业为就业、税收做了贡献,闽顺鑫旺依法逐级上访,反映至东西湖区、武汉市、湖北省等各部门均投诉无果。闽顺鑫旺公司有一股东,年轻时报效国防在部队服役二十几年,多次立功,现投身商海十几年,经营成果辛劳付出几乎归零,不能让军转干部流血流汗再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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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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