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500万”男子被离职,公司承诺270万补偿金却食言:你月薪才25万!

劳动法老曾 2021-03-30 07:22:48

近日,广东某企业离职员工杜某诉公司,要求支付270万天价离职补偿金。

仲裁认为双方签订的《离职协议书》合法有效,判决计算机公司应按约定支付杜某经济补偿金270万元。

案情概要

杜某2016年6月入职某计算机通信科技公司,担任常务副总裁。

2021年1月,计算机公司与杜某签订《离职协议书》,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离职协议书》载明,杜某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计算机公司同意在约定期限内给予杜某经济补偿人民币270万元。由于计算机公司未按约定支付上述经济补偿,杜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计算机公司支付前述经济补偿270万元。

此案是目前我见过的最高的补偿金案例。

从案情看,公司在2021年1月签订的《离职协议书》应该是双方协商的结果,这一点在杜某的证词中也得到了证实。

杜某称与计算机公司之间解除劳动合同是计算机公司提出的,之所以同意离职,就是因为计算机公司承诺支付一笔补偿费。

究竟应该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

270万究竟如何计算出来的?谁计算出来的?在案情中没有描述,估计只有老板自己清楚了。

一般情况下,负责员工离职谈判的是公司HR。如果真的是HR,应该说由于劳动关系方面不够专业,给公司造成的损失预计有200多万,老板应该已经怒不可遏了!

那究竟应该给多少补偿金呢?

其实几乎所有劳动者都知道“N+1”的说法。

”N”是工作年限,满一年计1,不足半年计0.5,超过半年计1,“+1”中的“1”是代通知金,是因为《劳动合同法》要求辞退员工应提前1个月通知,如未提前1个月通知,可以支付1个月工资做为代替。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N+1”中的“N”是离职前12月平均收入(含补贴奖金),“1”是离职当月工资。

此案中杜某2016年6月入职,至2021年1月,工作时间至少为4.5年以上,根据计算规则,“N”为5,因此“N+1”为6。

杜某的收入自称年薪500万,公司辩称杜某实际月薪为“25万”,均超过了广州平均工资3倍。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这一条被称为“经济补偿金的双封顶”。对于收入高的,计算标准封顶,计算年限封顶。

2020年广州在岗职工每月平均工资为8218元,三倍为24654元。

杜某的补偿标准按照“N+1”计算,24654*(5+1)=147924元。

这个补偿金与270万之间相差了255万多。

如果HR或老板对《劳动合同法》比较了解,可以省255万。

有人一定会问:对于一个月薪25万以上的人,会接受15万补偿金的条件吗?

其实很简单。如果不接受协商条件,进行调岗降薪,调整工作地。

其实这样的结果员工最后只能以公司非法调岗降薪被迫离职,经济补偿金倍数是N,比15万还少。

如杜某获得270万经济补偿金,需要纳多少税?

仲裁支持了杜某的请求。劳动案件的流程是“一裁二审”,公司对于仲裁结果不服,可以上诉基层法院、中院。

如果中院也支持了杜某的请求,最终获得了270万补偿金,那应该纳多少税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即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免税金额部分(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8218*12*3=295812(元)

应纳税所得额=2700000-295812=2404188(元)

计算使用税率:

2404188/5(本企业工作年限)=480837.6(元)

这个金额适用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52920

此部分计算可参阅之前文章《多发1元年终奖,到手的钱少88000?》

应交税金=2404188*30%-52920=668336.4(元)

实际到手补偿金=2700000-668336.4=2031663.6(元)

如果是我,我真心愿意并渴望马上交这个税金。

各位看官,如果是你们,愿意交这部分税吗?

另外我想打听一下,老板,您那还招人吗?

7 阅读:11110
评论列表
  • 2021-03-30 18:53

    这种高管,内部竞争激烈,下黑手很正常,但已经把人踢出去了,就不会在赔偿金方面做文章!

    蜀都郑氏 回复:
    [呲牙笑]见过拖欠普通员工的,还没听过拖欠高管的!
  • 2021-04-01 14:22

    高管还是有职业道德的,没有说别的[得瑟]

  • 2021-04-01 13:25

    月薪才25万,这个才用的好。

劳动法老曾

简介:能闭眼切土豆丝,略懂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