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四军第三师党的活动分子代表大会
三、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不断增强党性修养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性修养,是抗日民主根据地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毛泽东主席说,我们在抗日和建设民主共和国时期不可或缺的任务之一,就是“严肃地坚决地保持共产党员的共产主义的纯洁性”。1941年7月1日,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指出:“今天巩固党的主要工作是要求全党党员,尤其是干部党员更加增强自已党性的锻炼,把个别党的组成部分的利益服从于全党的利益,使全党能够团结得像一个人一样。”在宿迁地区抗日根据地,随着各级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壮大,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始终被放在重要位置,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不断增强,从而巩固了党员队伍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完全统一,成为了“有组织的整体”。
1941年,刘少奇(右)和黄克诚在一起。
刘少奇、陈毅等对包括宿迁地区在内的华中抗日根据地的党员教育管理作出了重要贡献。1940年上半年,刘少奇亲临皖东北地区指导工作时,经常和八路军、新四军部队及地方党员干部谈共产党员的修养和党的斗争问题,对个别同志存在的保守思想和宗派主义进行耐心教育,教导同志们要学习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学习唯物辩证法,学习毛主席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法。1941年新四军军部重建后,5月中旬华中局召开高级干部会议,刘少奇在作会议总结时强调,所谓党性,就是一切服从党的利益、一切为无产阶级的利益打算。6月8日,刘少奇在新四军军分会上讲话,充分肯定新四军第三师师长兼政委黄克诚在会上作的关于党的工作与政治工作报告,指出现在“党的工作就是发展党员,加强党性教育”;要求“我们做一个忠实于党、党性很好的党员”;号召“我们党员提高党性,什么事情要顾大局、识大体,要有自我批评的精神”;“加强我们干部的党性,提高我们为党的事业及革命的事业而牺牲、努力奋斗的精神”;“为了达到这一点,要组织有办法,要健全我们党的生活,要有严格的学习制度”。刘少奇还身体力行,经常给华中局党校、抗大总校学员讲课,作了《论党内斗争》、《人为什么会犯错误》、《人的阶级性》、《论共产党员在组织上和纪律上的修养》、《民主精神与官僚主义》、《反对党内各种不良倾向》等重要讲演和文章,从理论和实践上全面阐述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意义,极大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水平和素质。陈毅也多次到华中局党校和抗大总校讲课,联系党内斗争历史和实际对学员进行党性修养教育。在党中央的领导和刘少奇、陈毅等的影响下,黄克诚、邓子恢、彭雪枫、刘瑞龙、金明等宿迁地区抗日根据地党政军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军队和根据地党的建设,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党员队伍教育,开展卓有成效的党员队伍教育管理。
新四军政委刘少奇在军直干部会议上讲话
加强思想政治和理论教育。抗战时期,宿迁地区抗日根据地的共产党员大多出身于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在反“扫荡”、反摩擦和根据地建设斗争中革命积极性高,能吃苦耐劳,不怕流血牺牲,但马列主义理论水平普遍偏低,思想政治上不同程度存在各种问题,实际工作中也表现出一些违反党性的现象,如“政治上的不审慎研究和掌握党的政策”,“工作上不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组织领导上的个人领导与游击主义的作风”,“生活意识上的腐化堕落享乐主义”等等。对此,根据地各级党组织在严酷的战争环境中,抓紧一切时机、利用一切条件进行党员思想政治教育。淮北区党委书记、新四军第四师政委邓子恢在为《拂晓报》撰写的“元旦献词”《1942年我们应该做什么》中,就明确指出,要把加强党性教育列为当年的重点工作之
彭雪枫为《拂晓报》刊头题字和部分《拂晓报》
一,要求淮北根据地“应真正开展学习运动,尤其是在职干部的学习,有计划的抽调干部受训,以提高我们干部的理论基础和工作能力与文化水平,克服干部学习落后于战士学习的可耻现象”;并强调说“没有大批真正有马列主义修养,有高度工作能力的党的干部,要反攻胜利,革命成功是不可能的”。宿迁地区抗日根据地党员队伍思想政治和理论教育的方式,一是通过党校、抗大、地方学校和各种训练班集中教育培训。中共华中局在新四军军部重建不久就创办了华中党校,由刘少奇亲自担任校长,淮海根据地许多县团级党员干部都在这里接受了教育。淮北和淮海根据地也都建立起党校,进行党员教育培训。从淮海根据地建立到1942年2月,淮海区委已经开办了3期,第一期培训83人,大部是县级干部,以及机关一些干部;第二期67人,大部是区乡级干部;第三期又培训了八九十人。抗大第四分校,淮北、淮海行署的军政干部学校和淮北中学、淮海中学等,都承担了根据地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为加强根据地学校党的工作,1944年11月淮北区党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学校党的几个重要问题的指示》,指出要把根据地学校办成“渐渐成为培养适合于根据地要求的各种工作干部的地方”,“更非加强党的领导不可”。二是充分运用党报党刊等媒
新四军第四师政治部编印的部分政治教材
体进行教育。华中局创办有《江淮日报》、《新华报》和《真理》等报刊,淮北区有《人民报》、《拂晓报》、《人民通讯》、《党的生活》、《拂晓》等报刊,淮海区有《淮海报》(前身为《人民报》)等报刊。这些报刊主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总结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经验,并刊登根据地党政军领导关于加强党性教育方面的文章,如淮北根据地报刊先后登载了《克服目前干部中的倾向,加强我们党性的锻炼》、《彻底铲除军阀思想》、《反对不良倾向铲除自私自利腐化堕落的个人主义》、《滋长中的不良倾向》、《如何贯彻群众路线与克服非群众路线》、《树立强固的建党思想》等文章。广大党员干部通过经常阅读这些党报党刊物,接受党性教育。三是联系实际斗争,增强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苏北区党委书记、新四军第三师师长兼政委黄克诚提出,“要加强党的教育与党员实际生活锻炼的联系。要求党员的实际生活,适合于党的教育与党的要求,使党员真正在工作中、思想意识上、作战等方面,切实能模范起核心领导作用”。在实行抗日民主政权“三三制”过程中,淮北、淮海根据地教育党员干部正确贯彻政策,防止和纠正因过“左”或过右的错误而缩小民主政权的社会基础。在减租减息等经济斗争中,教育党员干部正确执行政策和策略。特别是根据地建设各项工作中,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指导思想,始终把发动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作为中心环节,实行真正的群众路线,以自身行动密切了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
第四师师长彭雪枫在干部大会上作整风动员报告
认真开展整风运动。整风运动,是宿迁地区各级党组织在党中央和华中局领导下的极其重要的党员干部思想教育运动,黄克诚、邓子恢、彭雪枫等领导都对宿迁地区抗日根据地的整风运动亲自进行动员,给予具体指导,并身体力行带头参加整风运动。根据华中局的部署,淮北根据地的整风运动从1942年7月开始,经过初步整风、深入整风和民主检查三个阶段,至抗日战争胜利时结束。在初步整风阶段,因1942年11月和12月间的33天反“扫荡”斗争,整风学习曾一度停顿。在1943年7月进入深入整风阶段前后,淮北区党委开展了反对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和官僚主义等不良倾向斗争;从8月初开始,又在部队和地方开展了反军阀主义、反官僚主义斗争。期间,区党委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研究,彻底纠正了淮北地区发生的所谓“泗阳案件”和“淮中案件”两起冤案,以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推动整风运动深入开展。在整顿“三风”的基础上,淮北区整风于1944年冬进入民主检查阶段,全区各级党政军机关先后召开民主大会,发动群众给领导提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风期间,淮北区党委还采用集中学习的办法,先后举办了9期轮训队,将部队营团和地方区县干部普遍轮训一遍。同时,各军分区和各县也分别开办轮训班,将部队连排和乡干部全部轮训一遍。在淮海地区,1942年9
第三师副师长张爱萍给部队作整风运动报告
月成立了整风学习委员会,领导组织全区整风运动。不久,为粉碎日伪军“扫荡”,学习被迫中断。1943年8月局势日益好转后,整风学习重新开始。期间,在反省自己、审查干部过程中,淮海区党委在黄克诚指导下,严格遵循“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不搞所谓的“抢救运动”,既整顿了作风和组织,又团结和保护了同志。淮海区还组织淮海实验剧团和部队文工团,分赴各地巡回演出《九宫山》、《甲申记》和《李闯王》等戏剧,以明末农民起义失败的教训教育广大军民。宿迁地区抗日根据地的整风运动,在淮北、淮海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稳步健康发展,使广大党员干部普遍提高了马列主义水平,发扬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1944年淮海地委整风学习时部分县以上领导合影。前排左起:田养泉、王通吾、龙光瀛、覃健;中排:左二李干成、左四陈书同、左五夏如爱;后排左起:刘震、沈启贤、金明、徐禹明、李济民。
宿迁县委召开整风会议
大力加强制度和法规建设。加强党和抗日民主政权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是宿迁地区抗日根据地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规范组织生活方面,1942年1月,淮北区党委作出了《淮北区党委关于党费问题的决定》,指出缴纳党费是党规定的每个党员的义务,详细规定了根据党员的不同情形缴纳党费的标准,党费收缴的办法,党费的用途,党费收缴与管理部门,并规定“各级党部从支部到区党委,征收党费的数目及处理经过做出清算,向直接领导机关做报告(支部向支部大会及区党委做报告,县委向县代表大会及地委做报告,地委向区党委做报告,区党委向代表大会及华中局报告)。直接领导机关应负责审核之”。这一规定,对增强淮北区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和组织观念,加强全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之后,淮北区党委还相继出台
1941年9月颁布的《淮北行署施政纲领》
了《淮北区党委关于提拔与培养地方干部的决定》、《淮北区党委关于反对目前党内严重存在着个人主义与自由主义倾向的决定》等决定,在提拔与培养地方干部的决定中明确规定,提拔地方干部的基本条件应为:政治上有坚强党性与正确的群众观念;工作积极,生活朴素,不贪污,不腐化;对人对事能实事求是,大公无私;在当地有相当群众信仰;在斗争中,特别是在反“扫荡”斗争中,表示沉着勇敢者。在抗日民主政权方面,淮北行署先后发布了《淮北行署施政纲领》、《淮北苏皖边区行政公署整顿纪律训令》、《淮北苏皖边区行政纪律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包括党员在内的各级干部进行工作和生活规范。宿迁地区抗日根据地在廉政建设上,注重运用法规来惩治贪污腐化分子。1941年和次年,淮海区、淮北区分别颁布了《淮海区修正惩治贪污暂行条例》和《淮北苏皖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
《淮北苏皖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
其中《淮北苏皖地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规定凡边区所属行政机关与武装部队及公营企业之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即依本条例论罪:一、克扣和截留应行发给或缴纳之财物者;二、买卖公用物品,从中舞弊渔利者;三、侵吞公有财物者;四、强占、强征或强募财物,意图为自己或他人不法之所有者;五、意图营利,贩禁运物品或漏税物品者;六、伪造或变造单据、证券、印信、帐目,意图侵蚀公有财物者;七、因职务上之行为,要求期约或收受贿赂,或其他不正当利益者;八、为私人利益,未擅自支付公有财物者。并规定凡犯前条之罪,当依其贪污数目多少,分别给予惩处。上述条例的颁布,不仅是对党员干部行为的规范,也促进了宿迁地区根据地廉政建设逐步走上了以法治政的轨道。
抗日民主根据地使用的小学课本
清除党内异己分子和贪污腐败分子。抗战开始不久,毛泽东主席即告诫党的各级组织,那些暗藏的汉奸、腐化分子和投机分子会装扮积极面目,混入我们的党里来,因此“大胆地发展党员是我们已经确定的方针。但是在同时,又不可因为大胆发展而疏忽对于奸细分子和投机分子侵入的警戒。只顾一方面,忘记另一方面,就会犯错误。‘大胆发展而又不让一个坏分子侵入’,这才是正确的方针”。抗战开始后,宿迁地区党员的各级组织得到极大发展,党员队伍前所未有壮大。但由于发展快速,也不可避免地让一些不纯分子甚至是敌对分子混入党内,有的还成为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负责人,给党的事业带来损害,给基层政权建设带来损害。为此,宿迁地区在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中,十分重视清除党内异己分子,严惩贪污腐败分子,以纯洁党的组织和党员队伍。淮北区党委从1941年党组织大发展阶段
1943年《淮北区党委关于整理支部问题的决定》
起,即通过整理基层支部工作,来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至1945年抗战胜利前,淮北抗日根据地共进行了4次整理支部工作。其中第一次整理支部工作从1941年下半年至1942年春,整理目的是建立工作上积极的、组织上巩固的、政治上纯洁的党支部。第二次从1943年5月开始至当年底,整理要求是使“支部群众化”,基本内容为审查支部领导成分,加强党的基本教育,通过整理工作彻底了解每个支部的详细情况,清洗支部内的坏分子,清除阶级异己分子。第四次开始于1945年6月,整理的目标是建立在思想上统一坚定、组织上巩固、作风上民主团结,与广大群众有密切联系的并为群众所拥护的农村支部。通过整理支部工作,淮北抗日根据地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得到了加强,党组织不断得到了纯洁。对于党内的贪污腐败分子,淮北和
抗日民主根据地依法惩处汉奸,为民除害。
淮海根据地主要是通过惩治贪污暂行条例来进行惩处。如1943年5月,淮海区某县工委书记陈某,因思想右倾,生活腐化,贪污公款,经淮海区第一中心县委决定,将其撤职调离;此人任县联络处主任后又叛逃投向伪军,1944年5月淮海地委决定开除其党籍(全国解放后被公安部门追捕归案,公审枪决)。严厉惩处贪污腐败分子,在根据地党员干部中起到了极好的警示作用,也极大震慑了党内的一些思想不纯者,有力地保障了党员队伍的建设。
张爱萍将军为夫人李又兰题词:“勿逐名利自蒙耻,要辨伪真休奴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