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督促企业积极履行主体责任,有力震慑特种设备领域违法行为,大连市市场监管局现公布2023年查处的10起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
辽宁某电梯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8日,大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对沙河口区市场监管局移交的案件线索进行核查发现,某商业中心超市在用6部电梯(扶梯)的维保单位为辽宁某电梯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存在维保记录填写不规范的问题。经查,当事人未按照与电梯使用单位约定的计划维保时间及共同协商制定的电梯维保方案实施电梯维护保养作业,未按照实际维保时间如实填写维保记录。
定性和法律适用
当事人未按照维保方案实施电梯维保且未如实记录的行为,不符合《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的相关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保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大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二
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电梯发生故障未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案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11日,大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对中山区市场监管局移交的案件线索进行核查发现,某小区6月5日因消防改造施工造成地下水管泄漏,电梯底坑进水导致安全保护开关短路无法运行。小区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考虑居民出行需要,将底坑安全保护开关人为短接后使电梯继续保持运行,直至6月9日才对电梯底坑线路及安全保护开关进行了更换。
定性和法律适用当事人在电梯底坑安全保护开关短路后未消除故障,短接开关保持电梯运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了使用的电梯出现故障,未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大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三
大连某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基本案情
2023年4月10日,大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对西岗区市场监管局移交的案件线索进行核查,现场随机调取了大连某工程有限公司某日的维保视频和维保记录,发现维保人员A从进入电梯到走出电梯仅用时5分钟,与维保计划和方案要求的30分钟维保时长严重不符。执法人员查看维保记录时发现,虽应维保项目后均有“√”标识,但维保人员签名处则是另外二人姓名,并非实际维保人员A的签字。
定性和法律适用
当事人未按照维保方案维保、未如实记录维保情况等行为,不符合《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的相关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保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大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四
大连某工程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案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7日,大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对甘井子区市场监管局移交的案件线索核查发现,大连某工程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安装有一部货梯,现场正在运行,现场提供了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和使用登记证,未提供定期检验报告。经查,该电梯于2019年底安装并经监督检验,检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安装完成后由于疫情原因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电梯一直未予使用。直到2022年,企业重新投产后,该电梯恢复运行并使用至今,一直未经定期检验。
定性和法律适用
当事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电梯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大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电梯、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