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突发新政!事关房产置换和改造!一批无证房可“转正”了!

依新江 2024-07-13 03:24:39

突发!刚刚官方发布了《六合区城市更新房屋置换与改造实施方案(试行)》,开始正式对外征求意见!

信息量很大!事关整个六合城市更新房屋置换和改造新政!如在2007年5月1日之前的无证房也能认定面积,参与房屋置换!因改善需求的改造,最高增加30%产权面积......

01

置换政策明确,这类无证房可转正

六合区置换政策主要针对片区内房屋原产权人及相关财产,政策中对四项较为重点的事项进行了明确:

一是明确置换方式:包括就地安置、异地安置、房票安置等方式

二是明确房屋面积认定标准:其中有证建筑有权参与置换,无证的按以下几类方式处理

1991年12月31日以前建设的建筑视为合法建筑;1992年1月1日至2007年4月30日期间建设的建筑,按测绘面积的80%予以确认;2007年5月1日以后建设的建筑按无证房处置。

三是明确补助标准:主要包括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补助、装饰装修补助、无证房补助、生活困难及重大疾病补助、改变用途房屋补助、签约奖励等7项。

1. 搬迁补助:按照置换户房屋认定建筑面积计算,50元/㎡,1000元起步!

设备迁移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1)原有管道煤气拆除,管道燃气设施工程安装补助费2800元/户。

(2)固定电话拆移补助费310元/部。

(3)有线电视拆移补助费400元/户。

(4)宽带网拆除补助费500元/端口。

(5)空调拆装补助费500元/台。

(6)太阳能等热水器拆装补助费500元/台。

(7)住户已电增容至8千瓦的,补助费280元/户。

(8)住户有立户水表的,补助费800元/户。

2. 临时安置补助按照置换户房屋认定建筑面积计算,22元/㎡/月,每月最低1000元起步。选择置换现房或货币回购的,按实际发生期限支付,一次性发放12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选择置换期房的,按照置换协议约定的临时安置期限及临时安置补助标准发放。

3. 装饰装修补助原房装饰装修补助,结合装潢材料、新旧程度等因素,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予以补助。

4. 家庭生活困难及重大疾病补助由区民政部门确认属于城市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的,给予3万元补助;对确定为困难家庭的住户及其同户籍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的,给予最多不超过3万元的补助。

5. 改变用途房屋补助2010年7月1日前已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以办理营业执照为 准),但未变更不动产登记用途的住宅房屋,结合其实际用于营业、非营业的合法建筑面积,分别参照营业用房、非营业用房进行评估,营业房评估价高于住宅房的差价部分,作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相关补助及奖励费用按住宅标准予以支付)。

6. 签约奖励

(1)签约原则:实施主体根据本片区规划,科学确定搬迁范围,搬迁范围可以按照院落、楼栋等划分搬迁单元。搬迁范围内签约比例达到95%以上的,方可启动办理搬迁程序;搬迁单元具备单独实施条件,且签约比例达到100%的,方可组织实施搬迁。(2)签约奖励:更新户在45日内完成搬迁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给予一次性提前搬迁奖励,奖励费用按被搬迁房 屋认定建筑面积和签约期限计算。自搬迁签约期限首日起至30日内,依据被搬迁房屋认定建筑面积,按1000元/㎡计算搬迁奖励,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 证或者其他合法房产凭证)最低5万起。自第31日起至45日内完成搬迁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提前搬迁奖励予以相应扣减。以第30日提前搬迁奖励费金额为基数,第31日至第40日完成搬迁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每日等额递减 5%;第41日至第45日完成搬迁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每日等额递减10%;第45日提前搬家奖励费金额与第44日相同。

(3)签约奖励期限:更新户签约奖励期限共计45天,在签约奖励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不享受方案中有关奖励政策。(起止时间届时由实施主体另行公示)

四是明确置换房源地点:为六合区房产超市公布的房源或项目现场公示栏中公布的房源。

02

因改善需求的改建,最多可增加30%建面

六合区改造政策主要针对片区内征收后房屋的处置,政策中对三项较为重点的事项进行了明确

一是明确改造原则: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由政府主导实施

二是明确改造类型:维修加固类(适用于不改变产权与规划管理要求的房屋)、翻建类(适用于隐患房屋)、改建类(适用于增加面积的房屋)

三是明确改造细则与程序:改造细则主要对房屋使用功能、面积增加要求、改造费用承担比例、改建房屋权益、片区内平移置换进行明确,而改造程序主要包括申请与审议、部门征询与报批、更新方案设计、工程建设等四方面工作。

1、因改善需求的改建,可适度优化、增加面积:

原建面<45㎡,最多可增加建面30%(最多13.5㎡)原建面45~60㎡,最多可增加建面20%(最多12㎡)原建面>60㎡,最多可增加建面10%(最多6㎡)。确需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地下空间范围不得超出地上建筑物轮廓线,层数不得超过一层,层高<3.6米。

2、选择维修加固、翻建、改建产生的改造费用分摊:

1、房屋鉴定为C级,建筑面积改造费用由实施主体与产权人按照4:6比例分摊;2、房屋鉴定为D级,建筑面积改造费用由实施主体与产权人按照6:4比例分摊;3、非C、D级房屋改建,改造费用由产权人自行承担;4、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殊困难群体,其所居住危险房屋治理所产生改造费用的90%由实施主体承担,剩余10%由其个人承担。5、增加面积所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产权人自行全额承担。6、改造中产生临时过渡,参照房屋置换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

政策原文:

来源:西祠房产

0 阅读:0

依新江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