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乡村特有功能,走好乡村振兴之路

锡航集团 2024-02-22 11:58:55

乡村振兴有两大目标: 一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十四亿多人口的大国,只有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才能掌握建设现代化国家的主动权:二是建设宜居宣业和美乡村, 使农民富裕幸福,农村和谐秀美。两者相辅相成,只有同步推进,才能相得益彰。

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充分发挥乡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 振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发展农民需要的各种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提高农民推进乡村振兴的组织化程度,还要重点发挥乡村的特有功能。

城镇有城镇的特有功能,乡村有乡村的特有功能。作为一个共同体, 城乡是融合在一起的, 只有把各自的特有功能都发挥好,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才是健康的。

城市的功能更多体现为在要素集聚和融合的基础上去推进各种各样的创新。乡村的功能则主要体现在它具有城市不具备但却是整个国家发展不能或缺的特有功能, 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守护和传承国家、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根脉,即巩固农业基础、守护青山绿水、传承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因此。乡村振兴不能简单地比照城镇建设的路子。

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 “搞新农村建设要注意生态环境保护,注意乡士味道,体现农村特点 保留乡村风貌, 不能照搬照抄城镇建设那一套,搞得城市不像城市、农村不像农村。”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不是说把乡村搞得多么漂亮,建设得跟城市一样,而是重在发挥乡村的特有功能,注意生态环境保护,注意乡土味道,体现农村特点,保留乡村风貌。

乡村在发挥其特有功能的同时, 也要实现农民的共同富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很多措施, 包括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等,同时还明确提出要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 发展乡村特色产业, 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切实落实好这些政策举措,就一定能加快提升农民的富裕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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