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意见公布,亮点有四个!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05-15 19:50:52

敬请关注!

四大亮点

《关于优化知识产权

一体化保护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您解读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推动制定的《关于优化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于近日由泉州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

《实施意见》的主要目的

该《实施意见》以共同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从信息交流、“信用+监管”、源头治理、社会共治四个方面共提出12条举措,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密切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衔接协作,提高法律文书送达效率,为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意见》的主要亮点

该《实施意见》在更广维度、更深层次、更实落脚点上致力于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体化发展。

亮点一:聚焦痛点堵点

破解“送达难”问题,解决快审机制的堵点。在确立企业送达地址告知承诺制的同时,对于提供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不真实、不准确导致无法送达法律文书的市场主体,市场监督管理局可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亮点二:确立宽严相济的保护政策

一方面对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从重处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向社会公示并实施惩戒,严厉打击恶意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对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已及时改正的侵权主体,试行首犯不罚、教育警告等措施,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

亮点三:构建“法院+行政”双模式驱动

依托“知源”共治平台,在诉前调解阶段邀请行政执法部门先行介入,实现行政执法与诉讼程序的双向联通。对于经行政调解成功的案件,移交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对行政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将案件材料移交法院及时转入诉讼程序。同时确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推动纠纷源头预防、柔性化解。

亮点四:筑牢保护全链条防线

一是建立知识产权涉诉信息共享、专业技术资源共享机制。二是研究确定知识产权案件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推动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的统一。三是共同推动社会共治,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等组织制定知识产权自律公约,加强自律管理,促进新业态、新质生产力发展。

《实施意见》的落实要点

泉州中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结合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大、增速明显、当事人调解意愿高等特点,继续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

一是构建知识产权批量维权案件要素式快审机制,在繁简分流的基础上,创新“先送达、后缴费”的送达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简案快立快办。二是建立以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为主导,行政机关、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为辅助的调解模式,推动矛盾纠纷的前端化解。三是梳理知识产权严重侵权案件的生效判决,移送至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侵权主体进行知识产权信用评级,必要时进行信用惩戒。四是注重收集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市场主体发出司法建议,完善知识产权纠纷非诉解决机制,引导合规经营,加大监管力量,防范侵权风险。

供稿;知识产权庭

撰稿:曾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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