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实缴:知识产权100%+现金
接下来:知产识权70%+现金30%
以后:知产识权30%+现金70%
专利作为实缴资金是有条件的:
1、必须是股东名下的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
2、在股东已经有专利所有权的情况下,对这些专利进行价值评估,评估方法一般采用未来收益法。
3、带着评估报告,就可以做一个无形资产的转让,需要签一个无形资产的“转让协议”。
4、然后找第三方,出具一个“实缴验资报告”。最后带着专利证书、转让说明,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就可以去工商做实缴的登记了。
5、最后,就是去做个个税的递延备案,这样才能递延至股权转让时在交个人所得税。
公司股东将自己拥有的或自己研发、受让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通过评估作价,财产转移,注入企业实缴或增加注册资本,同时达到企业与股东之间建立一道风险防火墙,牵涉到风险赔偿时,可以选择无形资产赔偿,以及长期抵税的作用。同时依据财税[2016]101号”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完善技术出资程序,技术入股可享受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中第三条规定:“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法律支持股东用自己的知识产权出资,以此完成注册资本实缴,将知识产权进行评估之后,转入到公司名下,成为公司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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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知策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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