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被告人黎某某贩卖毒品依托咪酯一案,这是2023年10月1日依托咪酯列管后,梧州审理的首起涉依托咪酯贩毒案。该案由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院长吴卓贤主办,万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陆华梅出庭支持公诉。同时,组织了梧州市第六中学50余名师生到庭旁听,给未成年人上了一节禁毒“必修课”。
2023年10月5日,被告人黎某某与吸毒人员陈某某(另案处理,2006年6月15日出生)约定进行毒品交易,然后开车来到梧州市龙圩区某小区门口,将1个电子烟烟弹(毛重5.81克)贩卖给对方,收取现金人民币450元,公安人员将两人当场抓获,从黎某某处搜查并扣押电子烟1个、毒资人民币450元等财物,从陈某某处检查并扣押了电子烟烟弹1个。黎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贩卖毒品的事实。经鉴定,扣押的电子烟及烟弹中均检出毒品依托咪酯成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黎某某贩卖毒品依托咪酯,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黎某某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依法应予以从重处罚。依法判决被告人黎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公安机关扣押的毒品依托咪酯和毒资人民币450元,均予以没收。
审判席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宣判现场
法庭教育
当庭宣判后,吴卓贤院长以教育、感化、挽救为目的,语重心长地对黎某某进行了法庭教育,指出毒品犯罪的严重性,帮助其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和家庭带来的危害,引导其自我反思,正视判决,认罪伏法。黎某某表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将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办理梧州市首起涉依托咪酯贩卖毒品案件,彰显司法机关重拳打击毒品犯罪、净化社会环境的决心。同时也通过此次审判活动,让未成年人“零距离”接受普法教育,观摩旁听审理贩卖毒品案件,亲眼看到犯罪行为接受审判,全面、直观地了解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感受到法律的神圣与威严,明白毒品犯罪的严重性与远离毒品的重要性,现场感受最直接、最真实的涉毒犯罪警示教育。
法官提醒
2023年10月1日,依托咪酯正式列入第二类精神类药品目录,非法吸食、持有、贩卖依托咪酯,将按照涉毒违法犯罪处理。不法分子将依托咪酯添加在普通香烟烟丝中或勾兑在电子烟油中贩卖给他人吸食,这类毒品具有与传统毒品相似或者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过量吸食会导致神志不清、昏迷、呼吸暂停、窒息死亡等严重后果,对身心造成不可逆危害。因此,我们要洁身自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坚决抵制毒品,向毒品说“不”。
来源:万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