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新华网,亲自发布的,
审判长答记者问。
如果不是新华网发布的权威信息,
我都不敢相信。
我们看审判长怎么定义“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关于犯罪,只有一部法律:《刑法》。
只有《刑法》规定什么是犯罪。
其他所有的书,所有的课本,所有的讲义,等等,
都是法律谣言。
只有《刑法》,它的规定,才是最权威的。
只要和《刑法》规定不一致,就是法律谣言。
即使这个人是教授,是院长,是审判长,等等,只要和《刑法》规定不一致,他就是在胡说八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是《刑法》对强奸罪的规定。
这才是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这个是胡说八道: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看看《刑法》的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没有妇女意志,
没有发生性关系。
有些法律谣言制造者,她(他)们还黄,很下流,
她他们把《刑法》的核心规定“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都给省略了,就记得:
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即构成强奸罪。
她他们只记得性关系。
以为强奸就是性关系。
而不知道强奸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黄教授上课瞎讲,
用法律语言写黄书,上黄课,传播黄色谣言。
她他们说,
“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即构成强奸罪”
放屁,放屁,放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才是强奸罪的法律规定。
一般人,都看到明白法律规定,
只有经过长期的法律专业训练,才会训练出专业法盲。
专业法盲认为: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即构成强奸罪
这群被训练出来的专业法盲,
他们从来不看法律的具体规定,
专业法盲上课就喜欢听黄教授讲下流话,
学习黄色谣言,
工作以后,用谣言判断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