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缴多得,年金制度是造成养老金不公平的原因,必须消除吗?

马玩河边居 2024-08-20 22:41:02

经常在网上看到有不缴费没有养老金,或者少缴费只有一两百元养老金的人声称,多缴多得不公平,企业年金,职业年金都不公平,造成了养老金的巨大差距,必须消除。

当然这些人想多得养老金,认为养老金差距大的想法可以理解。但应该多学习国家法律知识,明白国家设立社会保险制度的目的,就是要让所有参保人多向社保基金缴费,自己为要为自己的养老承担主要责任,再通过参保人之间的互相帮助,相互保险,以达到全社会的参保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目的。国家财政补贴只能够是一个辅助性质的帮助作用,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目的根本不是国家要包养全国老人,很多人指望靠国家财政出钱来承担包养全国老人的责任是根本不现实的。

根据国家二十届三中全会报告的《决定》(44)条规定的精神,国家现在非常明确,要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扩大年金制度覆盖范围,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

这已经非常明确,一些人认为国家规定的职工养老保险按照缴费15年以上,按照60~300%档次缴费,导致的养老金“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不缴不得”的原则执行以后的养老金差距特别不公平,认为一些单位运用所谓国家财政缴费补贴来为职工多缴费,多缴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自己个人少缴费,但通过运用国家财政补贴为个人多统筹缴费,占国家便宜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认识。

按照社保法的规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只分为用人单位统筹缴费和个人缴费两部分,根本没有一些人认为的,还有国家财政补贴缴费的部分。国家财政对于养老保险的补贴缴费,只有城乡居民缴费和灵活就业人员的4050补贴缴费,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是根本没有什么国家财政补贴缴费的。

职工统筹账户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保职工共同所有,而不是属于全国老人共同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是没有一分钱统筹缴费的,所以也没有资格使用职工统筹缴费的钱,为自己调整增加养老金。职工的自己的缴费的个人账户属于个人所有,职工60岁退休以后,国家按照139个月,把你缴费的个人账户的钱拿来给你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一些人要求想把职工的养老金减下来,或者把企业为本本企业职工的统筹缴费扣下来,给农民发养老金的想法,是完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违法的要求。

这已经非常明确,用人单位的缴费和职工的个人缴费,都是属于职工缴费的两部分,不是国家财政为职工出现钱缴费。国家不但不会废除多缴多得的制度,不但不会改变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而且还会大力发展,推进这样的制度。要求废除多缴多得和年金制度,是与国家决定要的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发展三个支柱的精神背道而驰的,也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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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玩河边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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