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年合同制职工养老保险缴费18%,正式职工会是白得养老金吗?

马玩河边居 2024-09-08 22:42:35

网上一些人为了要得到养老金,千方百计抹黑职工的“视同缴费年限”。他们口口声声说91年以前没有一个职工上缴过社保,没有一个人缴过养老保险。说当时国家还没有社保局,怎么可能有缴费?有缴费会缴到什么地方?就是有缴费,只缴费3%,能够领多少养老金?所以“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就是白得的,是吃白食。

其实国家早在86年下发的《国发[1986]77号文》中,就已经非常清楚的回答了这些人的质疑。

在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国家对合同制职工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企业缴费15%,职工缴费3%,当时国家确实没有社保局,但国家已经在各个省份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了社会保险专门机构。当时企业和合同制职工的共同缴费,就是上缴到企业所在地的国家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专门机构的。

86年开始的合同制职工缴费的比例,已经根本不是很多要养老金的人认为的,还是按照国家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基金》规定,必须由用人单位为职工集体上缴工资总额3%的缴费。而是已经增加改变成为了用人单位缴费15%,职工个人缴费3%,共计是职工应发工资总额的18%的缴费,已经是51年要求的3%缴费的6倍了。

任何企业已经工作多年的正式职工的工资,社保缴费,一定会高于新参加工作的合同制职工,这应该是一个有正常思维和基本知识水平的人都应该知道的一个基本常识。

大家可以试想一下,国家的正式老职工51-91年“视同缴费年限”期间的退休工资,会从天上掉下来吗?86年开始,新参加工作的合同制职工,企业都必须按照职工应发工资总额的15%上缴养老保险。正式职工的工资,和养老的待遇,肯定要高于新招进工厂的合同制职工。既然企业都必须为新参加工作的合同制职工都缴费15% ,难道正式工还可以没有新进厂的合同制职工以后的退休待遇好吗?为合同制职工缴费的钱还是企业自己在生产的价值中计提的,难道老正式职工还会没有这样的待遇吗?有正常思维的人都应该知道,既然51年~91年期间退休职工都有退休工资,而这些发退休工资的钱不会从天上掉下来,一定要有资金来源,当然都要通过企业缴费或者直接计提来提供发退休工资的资金来源,企业也才会有发退休工资的钱来给职工发退休工资,任何时期的国营企业职工,不管采用何种缴费方式,还是直接计提退休工资基金的方式,都只不过是采取的缴费和计提方式不同,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都必须用企业职工为企业创造的收入中的一部分来缴费或者直接发退休工资,根本不可能有任何人可以白得退休工资和养老金。

国家在95年颁发的《[1995]6号文》中规定的非常明确,国有企业退休职工可以认证“视同缴费年限”的依据,是职工的“连续工龄”。而“连续工龄”的特点,都是国有企业职工原来由用人单位缴费或者直接计提发退休工资基金来发退休工资的“连续工龄”。

一些农民听信网上几个人断章取义的造谣欺骗忽悠,相信退休职工是不缴费白得养老金。所以跟在这几个人后面积极参加抹黑职工的养老金。他们以为抹黑了退休职工的“视同缴费年限”,自己就可以不缴费白得养老金,只能是一个无知的笑话。可以肯定,他们听信造谣欺骗去争取退休职工的“视同缴费年限”,是再闹10年也闹不到退休职工的“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因为51~91年期间,不管是农村人民公社集体,还是农民自己,都没有一年发退休工资的缴费,也没有一年直接从农业收入中给农民计提钱来给农民发过退休工资,所以他们根本就没有一年可以领取退休工资的“连续工龄”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的依据,怎么可能要到退休职工的“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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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玩河边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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