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看到有在网上有争取养老金的农民网友说,50后的老农民,不但买了社保,而且还缴过公粮,农业税,三提五统,义务工,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所以争取养老金,合理合法,天经地义。
既然你说50后的农民都买了社保,那为什么还要闹?买了社保肯定有养老金,难道你买了社保达到60岁,国家没有给你发应该发的养老金?
如果你缴了费,国家没有给你应该给的养老金,当然应该支持你去争取多得养老金。而且几乎可以肯定的说,如果真的是社保局搞错了,那么相信所有的人都会支持你去社保局要养老金,而且肯定能够要得到。但从另外一个角度说,相信国家社保局工作人员,还是会负责依法认真审核每个参保人应该领的养老金的,99.9%的情况下不会不会搞错 ,不会不给你应该领的养老金,不会出现给你算错领取养老金的账的情况。
但如果你参加的是每年缴费200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达到60岁,却要去向社保局要每年缴费上万元,才能够领取的退休职工养老金,那就有点属于胡搅蛮缠了,社保局工作人员当然不会给你想要的养老金。
一个人去饭店吃饭,出了几元咸菜钱,却想吃几千上万元的海鲜大餐,还说自己是出了钱的,有这样要求的人,你去饭店试试看看 ,有饭店会承认你,买你的账吗?不采取措施强制把你撵出来,就算你运气不错了。
依法积极参保缴费。是国家对于不管是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还是农民,都一视同仁对待的能够多领养老金的唯一合法依据。缴费15年以上,国家社保局100%会按照你参加的社保缴费的种类、缴费的档次和金额,给你发放应该领取的养老金。而除了缴费以外的其他任何理由,都不符合社保法的规定,都不是可以要求多领养老金的理由和合法依据。64年以前的城乡居民,可能已经失去了多补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机会,但65年以后出生的城乡居民应该还有一次难得的、在60岁以前按照最高档次补缴养老保险,多领养老金的机会,明智的城乡居民都应该抓住这难得的机会。
2010年以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还可以补缴费领养老金,而在10年前就已经停止了补缴政策,不允许再补缴了。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在还可以允许在60岁以前,提档补缴养老保险。但按照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不允许补缴的发展趋势,国家的养老保险缴费管理会越来越正规,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以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完全有可能不再执行允许提档补缴的过渡性政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