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一条时长14秒的短视频登上了平台的热榜,视频记录了这样一条内容,一男子从温州,某农贸市场购买了一袋土豆在离场时被市场的工作人员要求交纳土豆价款的6%的交易费,在男子拒绝交纳后市场工作人员不允许其携带土豆离场……
这条视频曝光后在互联网舆论场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很多人一边倒式的指责市场主办方是明抢豪夺,更有一些互联网大咖下场推波助澜,不知道是大咖概念不清还是有意为之,将交易费说成是交易税,对市场主办方口诛笔伐。
针对此现象,本人作为法律人结合生活经验当天就发文指出,不能仅凭一段有被掐头去尾嫌疑的视频轻率的对市场主办方妄加指责,根据我国《民法典》第961条、963条的规定,市场主办方有权向商品交易的双方或者一方收取交易费。现实中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比如超市就向入驻的商家收取交易费,房屋中介机构向买卖双方收取佣金。
总之,本人在文中指出,对于这件事让子弹飞一会,不要发生反转后被打脸的尴尬。
果然事件的性质反转了,根据《金羊网》报道,对于温州这家农贸市场向买方收取交易费一事,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温州这家农贸市场向买方收取交易费的做法已经事前向该局备案,符合国家规定。同时,《金羊网》还披露了以下信息。
第一,视频中购买土豆的男子不仅仅是购买了一袋土豆,实际上购买了6种商品,其中5种已经按照市场规定交纳了交易费,只有土豆没有交纳。这就说明该男子认同市场收取交易费的做法,同时也说明该视频是一个被剪辑的视频。
第二,这家农贸市场不是一个以零售为主的农贸市场,买方多为餐饮、商超和蔬菜经营户,这说明这是一家以批发为主的市场。
第三,这家农贸市场不向入驻的商户收取租金、水水电费等费用,而是按照商户的销售额向买方收取3-6%的交易费。
第四,市场主办方已将收费信息在市场出入口的电子显示屏上进行了详尽的公示。
综合以上信息,本人想说,市场主办方收取3%到6%的交易费貌似加重了买方的负担实则是背着抱着一边沉,因为市场主办方不向入驻的卖方收取场地费、水电费等费用,那么卖方在出售商品时就不会将次负担转移给买方,简而言之出售的商品价格会更低一些。实际上,专业的批发市场向卖方或者买方收取交易费是一种常见的收费模式,很多人没有在大型批发市场进行过交易的生活实践,看到与自己认知不相符的事情不假思索的张嘴就喷。
其实在互联网时代,对于超出自己认知的事情上网搜一搜就可以搞明白,切不可张嘴就喷,尤其是互联网大咖们更要谨言慎行。尤其是对于有被掐头去尾嫌疑的视频切片,还是让子弹飞一会儿的好,待事情的原貌披露后再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