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温暖的港湾。
家,也是组成国家、社会的最小单位。
有家才有一切,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欲治其国、先齐其家等,无一不彰显家的重要性。
但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在女性从生育换取生存权的”枷锁“之中解脱之后、在近3亿人背井离乡求生的同时,家的概念,或许只是人潮汹涌、车流湍急的假日印象。
离婚率的上升,让家的概念更加模糊,家庭同时也正慢慢从更多人的视野中消失了。
那掏空三个钱包的商品房,以及背后的彩礼、婚姻,也给家庭这个概念上了一道更为沉重的枷锁。
当然,《刑法》也是一个因素,其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男女天生在体力上存在着巨大差异,绝大部分情况下,男生对女生拥有着碾压级别的对抗力量。
所以,从保护女性的角度来看,这一条规定,没有任何问题。
然而现实是,当这件事发生的时候,绝大部分情况,是处在一个相对封闭、且大概率没有摄像头的两人世界。
加上双方的出尔反尔等,这让两人互相举证成了一件极为困难的事。
这是大同”订婚强奸案“面临的客观现实因素。
事实上,如果综观历年来的情况,从大数据的角度来看,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人们的选择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1985年以来,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人们选择调解而非让家庭和婚姻破裂的比例,看起来正在下降。(由于人民法院收录的离婚案数据年份较短,不采用这一组数据)。
夫妻间的矛盾,调解起到类似冷却水塔的作用,能给家庭婚姻中升级的矛盾降一降温,通过合理的调解,让夫妻关系变得融洽。
当这种调解数量减少之后,夫妻之间产生矛盾之后,离婚便成了很多人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也是正在发生的大趋势。
事实上,现代接受过更高等级教育的女性越来越多,随着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发展,女性在求生这一条路上,甚至比男性更有优势。
跟父系社会以来的几千年相比,现代女性终于摆脱了”生育换生存“的境况,这是任何鼓励生育的措施都无法产生良好效果的根源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