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企业取得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的例子,可以参照以下情境进行说明:
例子背景假设甲公司是一家投资企业,持有乙公司20%的股份,采用成本法核算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在某一年度经营良好,决定向股东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会计处理过程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乙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总额为1000万元。
甲公司按照其持股比例(20%)计算应享有的现金股利为:1000万元 * 20% = 200万元。
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甲公司在收到乙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的消息后,应确认投资收益。此时,甲公司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 200万元
贷:投资收益 200万元
这一步骤表示甲公司确认了因持有乙公司股份而享有的现金股利收益。
投资企业收到现金股利随后,当甲公司实际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时,应冲减“应收股利”科目,并增加银行存款。假设甲公司在宣告后的不久便收到了这笔现金股利,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00万元贷:应收股利 200万元
这一步骤表示甲公司已经将应收的现金股利转化为实际的银行存款。
注意事项在这个例子中,甲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因此只需在收到现金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而无需关注乙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或净利润的变化。如果甲公司在取得乙公司股权时,支付的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那么这部分股利在取得股权时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并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应收股利,而不作为投资收益处理。此外,投资企业在确认投资收益时,还应注意是否符合税法规定,以及是否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以上例子展示了投资企业取得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典型会计处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