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从温州某集贸市场买了一袋土豆后在离开市场时却被市场管理人员拦下,要求收取土豆交易价格6%的手续费。该男子拒绝交纳,随后将视频上传网络随即引起网络上的广泛热议并登上了平台的热榜。
之所以此事引起热议,是因为一部分人认为收取费用是一种明抢,另一部分人认为,即便收取也应该向卖方收取。个别大咖也加入了对此事议论的战队。大咖就发视频公开指责温州这家市场向购买者收税,请注意他说的不是收取交易费而是收税。我不知道这位大咖是诚心造谣还是口误,反正在其视频中他以标准的普通话说是“收税”,视频字幕显示也是“收税”。在这里我要告诉,收税要有法律依据,即税赋的设立和征收都要执行严格的法律程序,我国法律禁止法外收税。而收取交易费既可以依法收取也可以根据《民法典》的意思自治原则协议收取。
一句话,谨记,税是税,费是费!
对于此事,本人作为法律人认为,大咖且慢吐槽最好让子弹飞一会,因为这段时长14秒的视频无法排除被掐头去尾的嫌疑,不能反映事情的全貌。
基于生活经验和相关法律规定,下面本人给大咖做一次免费的科普。
其一,需要首先指出的是,我国现有集贸市场都不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这是经营权和管理权的分离,否则市场监督管部门既是运动员也是裁判者。所以向土豆购买者收取交易费的工作人员不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而是市场举办方的工作人员。
其二,市场收取交易费是否合理合法。我国目前的集贸市场多数为经营性的市场,市场举办方不仅在场地、设施等方面需要投入资金还要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秩序管理在内的管理责任,所以需要收取费用,这是收取交易费用的合理性。同时我国《民法典》九百六十一条、九百六十三条规定了市场主办方有权向交易的双方收取费用。比如房屋中介机构就向买卖双方收取中介费。
以上就是市场交易费用的合理性及合法性。
其三,具体到温州这个集贸市场向土豆的购买方收取费用一事,我认为此事定有蹊跷。温州是什么地方?温州是我国市场经济最为发达的地方,同时集贸市场又是不是一个垄断的行业,各路资本经过向主管部门申请都可以举办集贸市场,所以在温州这个市场经济最为发达的地方,在一个竞争性领域,很难想象一个集贸市场的举办方胆敢违背市场交易习惯强行收取不合理的交易费用,否则无论是买方和卖方都会用脚投票离开这个交易市场。
其四,之所以说此事有蹊跷,即不排除这样一种交易可能性的存在,该集贸市场不收或者低价收取摊位费,但是要向卖方收取一定比例的交易费,比如超市就是向入驻超市的经营者按照销售流水收取管理费。本次事件中不排除这样一种可能,为了低价购买土豆和促销,土豆的卖方和买方相互串通绕过市场监管进行土豆交易,损害了市场举办方的权益。市场举办方当然有权要求土豆购买者补交交易费用,否则就不能将土豆带出市场。
当然,也不能排除该市场的公示程序和工作人员的态度存在问题。但是无论如何不要仅凭这段时长14秒的视频就发表一边倒式的言论,不要忘记不久前在甘肃张掖,一男子所谓正常停车被交警拖走的视频曝光后全网一致吐槽交警,待交警部门公布事情真相后全网又一致批评停车男子的教训。
希望大咖不断拓展社会通识面和认知能力!